关于麻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麻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 生态环境局审批室 邮编:419400
联系电话:0745-5827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麻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麻阳县产业开发区长寿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麻阳宏达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占地面积 6760.33 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辅助仓库、办公生活楼以及配套环保工程等,年生产 1080 吨米粉(干米粉 540 吨、半干米粉 540 吨)及 540 吨河粉。 产品方案:生产米粉、河粉等米制品,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大米、淀粉等,原料贮存符合相关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 1996)三级标准和长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排入长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避免废水非正常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双沙克龙组合除尘器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空气质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确保 H₂S、NH₃等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 9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员工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系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 - 2001) 中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抛光机、粉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周边敏感点的位置,并在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 中的3 标准,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管理处置: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抛光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按时清运无害化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火灾风险的防范,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在厂区相应位置设置灭火器材。制定完善的防火制度,严禁在车间内使用明火,如需使用,必须严格采取防火措施,彻底清除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动火后安排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加强对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和应急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导致废气无处理直接排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6.环境监测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 - 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等标准规定,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废气监测包括对抛光、投料工序颗粒物,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等的监测;废水监测重点关注生产废水排放口的流量、pH 值、COD、BOD₅、SS、NH₃ - N、总磷、TN 等指标;噪声监测对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落实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8.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