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项目施工、报建、审批;
3、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则与建设管理;
4、城市管理与城市经营。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6个,包括政工人事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共计6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包括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房改房建事务中心、质安站、检测站、污管办。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567.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1.93万元,增长106.13%,增长的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增加100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增加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567.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1.93万元,增长106.13%增长的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增加100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增加2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1.44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67.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21.93万元,增长106.1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74万元,占6.46%、卫生健康支出67.91万元,占2.64%、城乡社区支出1041.44万元,占40.56%、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7.79%、住房保障支出1092.4万元,占42.5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84.49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1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2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老旧小区改造专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经费支出,基金征收工作考核工作与住房制度改革事务中心工作经费专项83万元,主要用于基金征收和住房制度改革事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减少0.69%。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14.29%,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俭,缩减相关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8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00万元、水费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0.00万元、福利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569.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284.49万元,项目支出1283.00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283.00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1000.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万元,基金收入征收考核经费与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经费83.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