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项目施工、报建、审批;4、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则与建设管理;5、城市管理、城市经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1个,股室 7个,包括政工人事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人防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共计8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包括房改办、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质安站、检测站、污管办。共有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防空与防灾的应急指挥。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126.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3.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96.62万元,减少36.6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8126.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23.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96.62万元,减少36.6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62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3.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64万元,占19.72%;项目支出6119.87万元,占80.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23.5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294.17万元,减少36.03%,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23.51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696.62万元,减少38.1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96.62万元,减少38.1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23.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9万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43.50万元,占0.57 %;城乡社区支出7411.94万元,占97.22 %;住房保障支出66.78万元,占0.8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4.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2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3%,决算数等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9%,决算数等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高铁广场等项目工程款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财政拨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9.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等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决算数等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
年初预算为10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78万元,支出决算为 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本年年中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养老、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1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正常压减“三公”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严格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3万元,增长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批次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用车任务,严格控制出车次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77万元,减少45.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用车和控制出车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占55.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44.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6个、来宾280人次;主要是省、市住建部门来人进行安全生产、危改、乡村振兴、污水管理等工作指导与检查及怀化市各兄弟单位工作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主要人防办通信保障用车加油、维修保养、保险、及通行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53 万元,降低13.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和脱贫攻坚,开支有所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6万元,用于组织召开各乡镇人员相关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开支培训费4.3万元,用于业务与技能培训,人数30人次,内容为应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与技能培训。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11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28%。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对第一批和第二批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完成了老旧小区内的亮化,绿化,屋面、墙面工程的维修,支付了项目进度款720万元。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环境变好了,美化了,消除了房屋的安全隐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35户,一卡通发放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5万元。改造后房屋基本满足了住功能,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保障了房屋安全性,提高了受益对象人口满意度。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67.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2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对第一批和第二批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完成了老旧小区内的亮化,绿化,屋面、墙面工程的维修,支付了项目进度款720万元。二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35户,一卡通发放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5万元。改造后房屋基本满足了住功能,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保障了房屋安全性,提高了受益对象人口满意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业务股室7个,共计8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核定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39人,工勤编0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79人。单位退休人员31人,其他人员7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
4、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管理;
5、城市管理和城市经营;。
我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有:
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市县重点项目的实施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大力开展工程建设、燃气管理、给排水、房地产开发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未取得和违反《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完成上级分配的老旧小区改造、棚房区改造工作。
4、完成上级分配的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等工作;
5、加强人防工程、指挥通信等工作;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1年总收入8126.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744.17万元,上年结转503.39万元。实际总支出76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64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37.42%,占全年总支出的19.72%;项目支出6119.8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项目支出6119.87 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0.28 %;年度结余503.39 万元,占总收入的6.19%。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503.64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2%;公用经费支出31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8%;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15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4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18.52万元(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17.52万元、水费2.42万元、电费10.99万元、邮电费2.26万元、差旅费9.42万元、维修(护)费37.72万元、会议费1.06万元、培训费4.3万元、公务招待费2.65万元、专用材料费1.7万元、劳务费10.77万元、委托业务费23.92万元、工会经费20.7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3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4.7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33%。
3、资金管理情况
①财务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本局收入及支出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②严格遵守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支。
③严格财务报账程序,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办理报销事宜。
④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有关开支规定。
⑤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单位所有开支均实行审批制度,坚持做到先计划后审批再开支的原则。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年初预算编制前瞩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2、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及时影响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3、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欠细化。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合理科学的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瞩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让财务管理工作不断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