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预算公开表
1、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20年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10、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有:1、推进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2、拟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项目施工、报建、审批;4、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制度改革与保障性住房规则与建设管理;5、城市管理、城市经营。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 7个,包括政工人事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人防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共计8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二级单位,包括房改办、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质安站、检测站、污管办。共有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防空与防灾的应急指挥。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5334.41万元(其中人防经费500万按实际收入审批),比上年预算增加4320.86万元,增长426.31%(一是因为人防办划入我单位,导致我单位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上年预算不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因此当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经费拨款1626.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07.84万元。
2、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5334.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20.86万元,增长426.31%(一是因为人防办划入我单位,导致我单位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二是上年预算不包括上年结转结余,因此当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国防支出51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7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1万元,其他支出6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13.02万元,增长60.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26.57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万元。
2、项目支出
2020年人防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按实际收入审批)涉密事项不需公开。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0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250.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73.58万元(其中用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有2038.73万元,为上年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安排时错计入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73万元(因机构改革,人防办今年部门预算合并到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0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主要用于人防执法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626.5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6、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单位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