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金融领域有关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县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县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制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县国资办监管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15、负责联系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6、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7、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根据县人民政府财税金融工作办公室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革生态环境。
1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初审工作和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①办公室、②综合计划股(加挂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③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④预算股、⑤行政政法股、⑥教科文股、⑦经建股、⑧农业股、⑨社保股、⑩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牌子)、⑾对外经济贸易股、⑿金融与债务股、⒀资产管理股(加挂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⒁绩效管理股、⒂会计股、⒃财政监督检查股、⒄人事教育股)下设3个二级单位(①非税收入管理局、②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③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940.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0.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9年度2133.22万元减少192.64万元,减幅9.03%。2020年总支出1940.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40.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9年度2133.22万元减少192.64万元,减幅9.03%,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日常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94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9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0.58万元,占 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4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0.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9年度2133.22万元减少192.64万元,减幅9.0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40.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40.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比2019年度2133.22万元减少192.64万元,减幅9.03%,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日常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4万元,减幅9.03%,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调整,厉行节约,压减日常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支出1940.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575.99万元,占8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39.27万元,占7.18%;卫和健康支出为58.05万元,占2.99%;城乡社区支出为66.87万元,占3.45%;农林水支出为26万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为73.40万元,占3.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1.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0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年中追加指标,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4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压减经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款)
年初预算为29.62万元,支出决算为2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10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8.05万元,支出决算为5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4%。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款)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款)
年初预算为73.4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0.5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5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74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4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4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62万元,增幅28.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接待费终年未支付,致使当年决算数增大。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282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28.33万元增加417.91万元,增长127.28%。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8万元,用于召开财政相关工作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规范各单位财政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开支培训费1.53万元,主要是村级、县级单位财务管理,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2020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1940.5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相关情况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县人民政府金融领域有关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县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县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制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县国资办监管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15、负责联系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6、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7、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根据县人民政府财税金融工作办公室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革生态环境。
1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初审工作和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县财政局设17个内设机构(①办公室、②综合计划股(加挂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③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税政法规股牌子)、④预算股、⑤行政政法股、⑥教科文股、⑦经建股、⑧农业股、⑨社保股、⑩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牌子)、⑾对外经济贸易股、⑿金融与债务股、⒀资产管理股(加挂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⒁绩效管理股、⒂会计股、⒃财政监督检查股、⒄人事教育股)下设3个二级单位(①非税收入管理局、②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③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一)收入预算:2020年预算总收入1795.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11.93万元,其他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3.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预算总支出1611.9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561.93万元(人员支出1233.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8.33万元);2、项目支出50.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5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我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20万元,2020年支出2.82万元,增加0.62万元,增长28.18%。
三、财务管理及内控建设
为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方式,专款专用。
2020年,通过内控会议的召开和培训,让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内控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学习,宣传引导,同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做到责任逐级分解、工作逐级落实,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配置权责,细化权责运行,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自身制度体系,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履行了财政部门各项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一是积极稳妥有序的开展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非税收入征缴、国有资产处置、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财政改革工作;二是对财政数据网络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及更新升级,确保全区信息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三是通过开展财政评审、实施项目绩效评价评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为麻阳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自评分为95分。
五、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