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周启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麻财人〔2022〕3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周启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周启莲同志任社会保障股股长,免去其人事教育股股长职务;
滕召水同志任行政政法股股长,免去其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股长职务;
刘峰同志任农业股股长,免去其综合计划股股长职务;
黄艳同志任综合计划股股长,免去其教科文股副股长职务;
刘晓燕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股(税政法规股)股长,免去其农业股副股长职务;
莫百月同志任绩效管理股股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股(税政法规股)股长职务;
刘险峰同志任教科文股股长,免去其农业股股长职务;
陈运和同志任经济建设股股长,免去其教科文股股长职务;
陈晓阳同志任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股长,免去其行政政法股股长职务;
张瀚匀同志任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金融与债务股股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甜同志任人事教育股股长,免去其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稽查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职务;
符芳芳同志任工会主席,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向仁东同志任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提名人选),免去其绩效管理股股长职务;
毛卫军同志任金融与债务股股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主任;
田华同志任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综合股股长;
董旭同志任财政工资统一发放中心主任;
滕小花同志任资产管理股股长;
董亚泰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艳同志任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提名人选);
免去:
董祝辉同志社会保障股股长职务;
张青善同志经济建设股股长职务;
谭金秀同志资产管理股股长职务;
武慧同志财政工资统一发放中心主任职务;
张吉明同志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