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把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二是局党组学法制度化。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局党组会、全局大会上,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根据湘财法〔202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局的执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层层落实执法任务。并在今年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局实际,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局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继续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进一步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特别是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委备案。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职责。一方面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检查报告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和县领导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专门检查小组,对全县18个乡镇进行常态化不定期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形成了专门的财政检查报告,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按规定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开展了预决算公开核实整改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县财政局认真开展了全县2022年和2023年预决算公开核实整改工作。

(三)强化财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思想基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文件、课件、图片、视频等资料,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微信群等载体推送宪法、监察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有效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同时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法治秩序稳定。我局采购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查阅信用中国,对于优质企业,开放绿色通道。二是及时足额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我局依法、足额安排经费,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保证经费落实,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的告知承诺制,动态更新政务服务公示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财政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法治宣传形式需多样化,财政推进法治建设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内容。提高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全民守法,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麻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好财政在麻阳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