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财绩〔2022〕2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和财政厅《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要求,麻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项目

根据麻阳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在《麻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单位开展2021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本次抽取5个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详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一)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2010 号)、湖南财政厅《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部门单位自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自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

(三)其他涉及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的相关依据。

三、评价主要内容

(一)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包括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完整。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量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指标和标准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关联,能否恰当反映绩效目标的可实现程度。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二)财政预算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安排是否“散、小、乱”;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了工程评审预算和公开招投标。资金使用是否超出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是符合实施单位发展提质的方向。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三)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情况。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要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预算支出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议。

四、评价工作步骤

(一)成立评价工作组。成员包括麻阳县财政局有关绩效评价人员,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现场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项目相关佐证资料,同时对所提供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填写《承诺书》(附件3)。

(三)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自202286起开展现场评价,主要釆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现场评价的各项目单位按《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好相关材料

(四)总结财政预算支出绩效情况。中介机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评价、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830开始报送麻阳县财政局麻阳县财政局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通知中介机构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重点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与县财政局联系和配合,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按时上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务必按规定时限将所需相关资料材料报送负责绩效评价的中介机构。未按本《通知》规定时限报送相关资料的,迟报1个工作日的在其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基础上扣0.5分相关资料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配合好财政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开展此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县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曾娟18188990350        张铁刚15874536807

附件1.2021年度麻阳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表

2.现场资料清单

3.承诺书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728

附件1

2021年度麻阳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项目实施单位

金额

1

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麻阳大湘西家农产品生鲜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

专项债券

麻阳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7200

2

重要县乡道

一般债券

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00

3

兰里镇芙蓉学校

一般债券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1000

4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专项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6900

5

2021年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养老)

基金

麻阳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0024

附件2

现场资料清单

一、项目基础资料

1.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基本概况;

2.被评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自评报告(含项目评分表)的纸质(盖章)及电子版本;

3.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书等资料;

4.项目立项资料、设计及预算、任务书及批复文件;

5.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或办法);

6项目资金使用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资料;

7项目绩效目标和目标责任书(或目标任务);

8.项目实施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其他现场根据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二、项目实施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2.项目工作总结、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文件、项目建设主要合同以及项目成果完成、送检、验收及移交等资料;

3.项目监理报告、竣工成果统计表、财务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和财政、审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

4.其他有关部门的审计或检查报告;

5.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收支明细账等;

6.项目资金相关收入、支出的凭证(包括发票、人员费用花名册、付款回执等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成效报告(或结果报告、评价报告)证明材料(社会评价,政府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增加的相关内外部证明材料);改造前后的变化或效益情况。

资料提供说明:请被评价单位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所列资料(含相关表格)在2022年8月6日之前全部提供,不能按时提供请向评价组说明原因(到期未提供

或未说明原因视同无项目资料)。

附件3

承诺书

我单位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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