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15]6号)及麻财监[2015]9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财政监督检查局于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单位财务管理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能较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但在会计核算上等不太规范,仍存在如下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经查,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2013年7月支付抗洪物资、租车费、电脑配件及耗材等3,950元,均无明细清单。违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和第七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之规定。
2、使用“三联单”收据收取其他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经查,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2014年9月用“三联单”收据收取其他非税收入1,800元未按规定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分别违反《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第五条:“执收单位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并规范填开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坐支……所收款项或者将所收款项存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以外的账户”。第十八条:“非税收入按照下列方式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三)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之规定。
3、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经查,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2014年10月支付租车费1,236元无明细清单。违反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和第七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之规定。
4、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经查,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2014年度用白纸收条列支××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片租费、管理费、折旧费共计89,2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之规定。
5、违反《政府采购法》。经查,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
6、发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款未实行“一卡通”发放。经查,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2014年度共收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配套专项资金702,840元,其他收入1,735元。全年事业实际支出675,853元。本年临时借款43,725元,上年结转临时借款10,380元,本年结余524,963元,其中:本年事业支出发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款310,560元,用现金支付,未实行“一卡通”发放。违反湘财办[2014]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二、……进一步扩大涉农补贴发放范围,现在,我省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共有11大类165小项第11项:其他补贴类型一补贴款……”之规定。
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上述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加强财务管理,对上述违规问题,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处罚:
1、针对上述第一个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的问题,我局决定:依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责令改正,并在一个月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备案。
2、针对上述第二个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站使用“三联单”收据收取其他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问题,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资金的追缴违法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或者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款项或者将所收款项存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以外的账户的;”我局决定:责令改正、补缴应缴未缴其他非税收入1,800元作为罚款全额上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将罚款凭证交我局备案。
3、针对上述第三个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的问题。依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责令改正,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备案。
4、针对上述第四个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之规定,我局决定: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用白纸收条收取的片租费、管理费、折旧费共计89,200元重新索要正式收据或发票,并在一个月内将正式收据或发票复印件交我局备案。
5、针对上述第五个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机构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之规定。我局决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责令改正。
6、针对上述第六个县数字电影放映公司“发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款未实行‘一卡通’发放”的问题。依照湘财办【2014】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我局决定:要求在一个月内对2014年度发放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款写一份情况说明交我局备案,并从2015年起对该项款项发放严格以“一卡通”方式发放。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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