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有: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与诉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公证律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行政全额拨款单位。机关内设股室10个,辖18个基层司法所和3个二级机构(社区矫正、法援中心和公证处),监管4个县直法律服务所和1个司法鉴定所。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45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3万元,减少3.1%,主要是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的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3.15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5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3万元,减少3.1%。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5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5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3万元,减少3.1%。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156.07万元,占7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占9.72%、卫生健康支出65.86万元,占4.54%、住房保障支出89.72万元,占6.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297.0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4.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56.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社区矫正专项经费50.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行政运行项目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安置帮教、行政执法培训、政府立法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经费支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及行政复议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39.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了33.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办公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0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39.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453.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56.1万元,其中:社区矫正专项经费50.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行政运行项目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安置帮教、行政执法培训、政府立法及人民调解等工作经费支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及行政复议工作支出。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