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的部署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学习清单的首位,列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纳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8月,举办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12月,举办了全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坚持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县委书记江涛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全面依法治县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胡宏林多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举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调度。在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法治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县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来抓,持之以恒,高效推进。法治督察反馈我县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三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在12月23日召开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对岩门镇党委、舒家村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麻阳苗族自治县税务局等六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了集中述法评议。目前,我县纳入履行推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述法人员有87人,集中述法之外的述法人员均已进行了书面述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基层放权赋能事项。已涉及放权部门14个,向基层赋权事项123项。7月,组织14个部门对18个乡镇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全面推进“一网通”改革。完成了“一网通办”系统县本级746件事项的后台配置工作,并同步编制了办事指南,基层政务服务实现“一门式”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度问题,15个单位参加了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帮助群众解决“办不成事”事项17项。四是全面加强法律顾问建设。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疑难案件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形成合力搞好参谋服务工作。全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共代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代理民事案件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出具法律意见11件,参与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17件。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职律师、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105人,分别担任全县22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五是组建县政府日常法律服务班子。由县司法局局长带领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股等6人到县政府六楼办公,通过建立审查报送机制、内部会商机制和服务联络机制,畅通县司法局人员与县领导对应服务渠道,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日常法制参谋服务。六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公布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凡是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一般情况下报送单位要提供该单位党委(党组)的研究意见及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在征求财政、发改、审计、商科工信等部门意见后(根据实际需要)经报送单位的分管县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报送。进一步完善合同审查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提交审查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对审查后的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登记并复印或扫描归档备查。全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审查县政府领导批示、常务会议纪要、非规范性文件等事务94件,建议停止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向县人大备案4件。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通报的7份规范性文件已经在政府网站公示宣布废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通报的2份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纳入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七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7月举办了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班,全年县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纠错率17.07%。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11件,已结案5件,县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4件,原告撤诉1件。收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8份,出庭应诉率100%。
(三)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已清理出涉企规范性文件5份。其中,到期失效2份,废止失效3份。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制度》,对涉企行政执法加强监督并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五新四城·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全县政法系统走访企业406家,走访商会企业3家,联系工商联7次,收集意见建议9条,诉求4条。四是组织开展“千名干部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活动,以开展走访调研、加强问题解决、宣传解读政策、帮办报批事项、推动企业发展等为主要活动内容,推进“三送三解三优”活动走深走实。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抽查工作制度、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系统。2024年,明确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7个,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内部双随机任务9个。
(四)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进行,18个乡镇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方案》和《全县政法系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措施》。今年来,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工作纪律、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县公安局清查执法案件47起,印发规范化执法问题整治通报6期,通报批评8人。县扫黑办对3个软弱涣散村下发了整治方案,县公安局共清查涉黑涉恶线索18起,县人民法院已发放执行款620余万元,依法屏蔽了一批失信人员,县司法局共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1条,已全部立行立改整治到位。三是严格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县司法局实行党政分设,县公安局普及一村一辅警,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在公务员招录申报计划中加大对法律人才供给力度和招录比例,强化全县法治人才的保障力度。同时,采取以老带新的模式,将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及基础的年轻干部进行重点锻炼及培养。7月,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市铁路法院法官、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市委党校等多名专家开展培训,全县63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8-10月,先后组织了2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883人次。四是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从我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官、检察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了23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五)努力构建纠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1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均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组织建设、人员队伍、业务工作和指导考核等方面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行业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99件,成功化解2456件,成功率98%。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6月,对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税务局等单位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问效。三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已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23个。组建由“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公证联络员”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取定期值班或预约的方式,持续为企业及员工开展公证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及法治体检活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驻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挂牌运行。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新成效。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存在差距。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有待增强,个别领导干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转化运用上还存在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等内容不够熟悉,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自觉守法和运用法律的意识还没有养成,对法律缺乏足够的信仰和尊重,社会法治氛围有待浓厚。
(三)适应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形势要求还有一些不足。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参差不齐,其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专业性人才缺失,还存在着重处罚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等意识。司法所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在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法制审核等工作方面尚未发挥应有作用。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当前,我县正以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四大行动”为抓手,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全县法治建设均衡发展、创新突破。202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麻阳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的深入学习,大力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在各类专项培训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实效性。
(二)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开展好集中述法工作。加大法治督察力度,紧盯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法治督察。实现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协同协作,推动法治建设固定纳入巡察范围,同步开展专项督察。
(三)持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持续加强“清廉大厅”建设,提升审批效率,压缩项目审批时间,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清理整顿“红顶中介”、利用职权指定货变相指定中介行为。开展“法治护航”“监察护企”专项行动,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强化矛盾纠纷处置联动机制。规范监管执法,认真实行入企执法检查报备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法律服务,推动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发挥积极作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融入园区、企业发展各环节,开展送法进企及法治体检活动。
(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明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法治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要求,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主题、权限、程序、内容合法。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人员培训、推广柔性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等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评查,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六)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将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县人民政府与县人大、县政协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开展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民主化。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