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适合本县情况的补充规定和细则。

(二)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电化教育等。

(三)推行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发展幼儿教育。

(四)组织与管理全国、全省及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本县内的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

(五)管理教育事业编制及人事工作。

(六)编制和实施本县教育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各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教育基本建设计划,仪器的购置和更新计划,处理执行计划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资料的传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13个,共计14个职能股室,下设3个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0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72人。实有人数150人,其中在职74人,退休76人,临时工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1913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37.4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度14530.28万元增加4607.19万元,增加了项目资金;2023年支出19137.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37.47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14530.28万元增加4607.19万元,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13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37.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7.4万元,占18.48%;项目支出15600.07万元,占8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1913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37.4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度14530.28万元增加4607.19万元,增加了项目资金;2023年支出19137.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137.47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14530.28万元增加4607.19万元,增加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07.19万元,增加31.7%,主要是因为全县初中毕业会考集中考试费用、新高考适应性考试费用、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2万元,占0.04%;教育(类)支出19108.44万元,占99.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1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79.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13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年初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了7.92万元。

2、教育支出205。

年初预算为1627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558.84万元;教师进修支出401万元;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214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万元。

4、其他支出229。

年初预算为0.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2.5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1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1.7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1万元等;公用经费2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4%,主要包括办公费990.5万元、印刷费37.2万元、水费5.3万元、电费9.3元、邮电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3万元、公务接待12.9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5万元、劳务费796.3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已经回收到县公车服务平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0个、来宾510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来我单位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基本和年初预算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差旅费18.6;会议费0.4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占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