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股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上半年督导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教育督导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创新督导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过程性、发展性评价机制,探索形成适合我县教育发展形势的督导模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2020年上半年督导工作总结
1、全面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准备工作。召开了全县中小学督导室主任会议,做好迎国检现场准备培训工作;组织迎检办和责任区督学加大对中小学校的督查,进一步做好学校迎检查漏补缺工作;加强与财政、人社、编办、发改等必检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做好了答辩会准备工作。
2、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全面做好复学工作;联合基教等相关股室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促学校做好全面消毒、师生入校体温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基教、民教、政策法规等股室对教师家教家养行为、聚集性活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前开班等情况开展了督查。
3、完成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照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要求,组织责任区督学于5月底前完成了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书,督促相关幼儿园落实问题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了办园行为网络评估工作。
4、联合基教、民教等股室完成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
5、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从退职不久的中小学校长中新聘了李建金等5人为责任区督学,督学责任区工作力量不断增强。通过积极向局党委汇报,落实了责任区督学待遇,目前,责任区督学待遇与教育局机关干部全部同等。
二、2020年下半年督导工作安排
1、起草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局各股室征求意见。
2、与相关股室继续开展教师家教家养行为督查。
3、组织督学责任区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随访督导工作。
4、起草《麻阳苗族自治县督学责任区及督学管理办法》,计划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10月中旬印发实施。
5、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届县督学换届工作。
6、牵头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年度绩效考核。
7、完成上级督导部门和局党委交办其他事项。
麻阳苗族自治县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