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查,下列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仍未依法申请办理续期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其《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
一、拟注销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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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学许可证号 |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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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麻阳苗族自治县雅郡培训学校 |
143122670000489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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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麻阳艺扬童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43122670000401 |
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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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麻阳苗族自治县荣芳好培训学校 |
143122670000439 |
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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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麻阳苗族自治县枫叶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43122670000509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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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麻阳苗族自治县余音古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43122670000769 |
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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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麻阳苗族自治县开扬武术学校 |
143122670000888 |
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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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麻阳苗族自治县零度舞蹈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143122670000549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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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麻阳苗族自治县阳光艺术团有限公司 |
143122670000689 |
202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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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麻阳苗族自治县东兴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43122670000459 |
2024年6月 |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受理部门: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45-5883700
通讯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洲南路235号
邮政编码:419400
特此公示。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