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查,下列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仍未依法申请办理续期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其《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

一、拟注销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结束时间

1

麻阳苗族自治县雅郡培训学校

143122670000489

2024年6月

2

麻阳艺扬童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3122670000401

2025年2月

3

麻阳苗族自治县荣芳好培训学校

143122670000439

2023年10月

4

麻阳苗族自治县枫叶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3122670000509

2024年6月

5

麻阳苗族自治县余音古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3122670000769

2024年11月

6

麻阳苗族自治县开扬武术学校

143122670000888

2024年11月

7

麻阳苗族自治县零度舞蹈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143122670000549

2024年8月

8

麻阳苗族自治县阳光艺术团有限公司

143122670000689

2024年9月

9

麻阳苗族自治县东兴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3122670000459

2024年6月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受理部门: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45-5883700

通讯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洲南路235号

邮政编码:419400

特此公示。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