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县政府或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林产品、林副产品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原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致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县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6个(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防火股),直属事业机构8个(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公益林管理站、林业产业管理站、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林长制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7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1.09万元,降低8.5%,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时没有拨付到位。

2024年度支出总计8713.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1.09万元,降低8.5%,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时没有拨付到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71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8.34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24.86万元,占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71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33万元,占24.3%;项目支出6591.87万元,占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5.95万元,降低8.78%,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时没有拨付到位。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8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5.95万元,降低8.78%,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时没有拨付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5.95万元,降低25.58%,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暂时没有拨付到位和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93万元,占6.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9.2万元,占3.23%;卫生健康(类)支出96.82万元,占1.37%;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484.24万元,占35.0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1.73万元,占1.5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521.19万元,占49.68%;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0.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04%;其他支出(类)支出179.23万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08.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8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运行(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运行(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4.82万元,支出决算为9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保护相关建设支出的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6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减少,造成实际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追加项目资金,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2025年初才下达到麻阳,所以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追加项目资金,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情况支付。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4.87万元、津贴补贴124.16万元、奖金126.14万元、伙食补助费20.80万元、绩效工资 39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36.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8.2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2万元、抚恤金36.00万元、生活补助16.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0万元。

公用经费36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主要包括:办公费34.65万元、印刷费27.72万元、水费 0.85万元、电费8.23万元、邮电费5.35万元、差旅费55.75万元、 维修(护)费3.43万元、租赁费0.33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劳务费15.18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工会经费27.69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2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降低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上年数。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等于上年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等于上年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降低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8个、来宾313人次,主要是接待湖南省林业局和怀化市林业局等等相关单位来麻阳调研和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1600万元属于2024年期间发的专项债,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4.35万元,增长158.43%。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56万元,用于开展麻阳林业局事业人员在线专业培训视频服务费培训,人数39人,内容为林业局事业人员在线专业培训视频服务费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6.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659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 个497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160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拨款项目1个18.22万元,占非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10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本级2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0万元,非财政拨款18.22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008.51万元,执行数8713.2万元,完成预算的217.36%,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良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1、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发放。2、在2024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3、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4、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4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5、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6、扎实开展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聚焦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创森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7、积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8、突出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县级财政工作预算严重不足;二是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前、中、后期工作,更好地实现绩效的科学化管理;二是按照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1)创森乡村绿化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防汛救灾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3)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全年预算数900万元,执行数364.15万元,完成预算的40%,由于项目资金2025年初财下拨到麻阳林业,所以完成预算结果比较低,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4)古树名木调查监测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4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5)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6)林区道路养护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7)林业防灾减灾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4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8)林长制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9)面上人工造林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0)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369.66万元,完成预算的92%,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1)生态护林员项目全年预算数720万元,执行数104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3%,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2)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3)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4)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治理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406.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5)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6)西晃山风力发电生物多样性影响监测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7)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8)亿和生态循环产业园生猪养殖场整治生态复绿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1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19)义务植树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6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0)油茶发展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62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1)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2)张吉怀铁路临时占用林地生态复绿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3)中药材种植及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24)湿地公园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前、中、后期工作,更好地实现绩效的科学化管理

二是按照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14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10个),共有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14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人,超编0 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105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64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实现我县2024年林业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宜居的绿色麻阳。

1.贯彻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做好林业相关技术工作,美化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2.加强资源保护,一是实施禁伐减伐;二是强化林地保护;三是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

3.保障全局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要求,完成2024年度各项资金支出,保证各专项的支付进度。

4.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

5.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8713.1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008.51万元,年度预算追加4704.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871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33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19%,占全年总支出的24%:项目支出6591.87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295%,占全年总支出的76%;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为2121.33万元,分别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6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9%,主要为基本工资支出554.8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24.15万元、奖金支出126.13万元、伙食补助支出20.79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99.27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64.02万元、职业年金36.1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28.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9%其中:办公费36.04万元,印刷费27.71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8.23万元,邮电费5.35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3.43万元,租赁费5.31万元,培训1.56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劳务费15.18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工会经费27.69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87.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6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2万元,占基本支出2.74%,主要为抚恤金3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6.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4.2万元,占基本支出0.67%,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14.2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万4.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4.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 %,其中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6%,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 %。“三公经费”结余0万元,结余率0%。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同时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运行;

2.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基本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并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法现象;

3.单位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公开预算、决算信息,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

(一)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发放。

(二)在2024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

(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4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

(五)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

(六)扎实开展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聚焦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创森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七)积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

(八)突出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经费保障不足。

县级财政工作预算严重不足,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已是我局2024年多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前、中、后期工作,更好地实现绩效的科学化管理

(二)按照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麻财绩等相关文件要求,麻阳县林业局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6591.8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2234万元。实际拨付6591.87万元。创森乡村绿化项目30万元,防汛救灾资金3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184.92万元,古树名木调查监测47.95万元,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20万元,林区道路养护2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453.44万元,林长制2万元,面上人工造林196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补助369.66万元,生态护林员1047.84万元,生态廊道建设45万元,生态效益林补助179.23万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治理项目工程1406.42万元,湿地9.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14.17万元,西晃山风力发电生物多样性影响监测11.29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11.46万元,亿和生态循环产业园生猪养殖场整治生态复绿工程117.03万元,义务植树61.65万元,油茶发展补助625.83万元,有害生物防治16.45万元,张吉怀铁路临时占用林地生态复绿项目18.22万元,中药材种植及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6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0.8万元。

 二、项目自评概况

(一)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

项目的申报经过村、乡两级申请,县级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实地核查,预算资金由评审单位评审确定。整个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目标内容切实可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

(二)资金监管使用

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按进度拨款,评审结算后拨付总资金。每次拨付资金均需项目所在乡村及项目单位验收,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公开、公正。

(三)项目实施

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均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存在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现象。施工前签订了明确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的施工合同,整个施工按合同进行。

(四)项目管理

整个项目管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符合采购程序的均按照采购程序招标施工单位,建立了完整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完成后公示。

(五)项目效益

项目按申报资料的计划内容完成建设,效益明显: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率100%;项目实施改善了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很满意。

三、存在问题

由于实际困难,项目按计划实施,但是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不及时,没能及时按进度支付项目款,影响绩效目标完成质量。

四、自评结论

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2024年我单位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