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县政府或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林产品、林副产品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原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致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县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6个(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综合执法股、造林绿化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防火股),直属事业机构9个(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公益林管理站、林业产业管理站、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林长制事务中心、锦江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5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6.75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2023年度支出总计95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6.75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52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4.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5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19万元,占23%;项目支出7364.1万元,占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6.75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2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6.75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4.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6.75万元,增长62%,主要是因为节能环保支出和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4.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74万元,占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06万元,占3.63%;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占1.02%;节能环保支出2328.92万元,占24.45%;城乡社区支出111.55万元,占1.17%;农林水支出5792.23万元,占60.82%;交通运输支出45万元,占0.47%;其他支出576.4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8.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9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款)其他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城乡社区了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路(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得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73万元,支出决算为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9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3.34元,支出决算为19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7.4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的住房公积金没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4.89万元、津贴补贴158.93万元、奖金5.78万元、伙食补助费 29.10万元、绩效工资377.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7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4.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9万元、住房公积金2.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1万元、抚恤103.94万元、生活补助23.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4万元。

公用经费37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主要包括办公费17.33万元、印刷费6.34万元、咨询费0.20万元、水费1.51万元、电费8.73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38.65万元、培训费5.41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委托业务费1.80万元、工会经费28.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5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包含了公务用车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其中:

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

2023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手续当时没有办理完成,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手续当时没有办理完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233人次,主要是森林蓄积量调查监测工作、图斑监测工作、检查林长制工作、调研双重项目、松材线虫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工作、督导国有林场防火阻隔体系建设、张吉怀高铁后配套设施项目试用林地监督检查、调研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等林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47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增加42.0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委托业务费等支出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41万元,用于开展继续教育等业务培训,人数129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怀化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森林防火无人机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7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程序规范,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按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2023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展开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局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经费保障不足。县级财政工作预算严重不足,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已是我局2023年多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

改进措施与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前、中、后期工作,更好地实现绩效的科学化管理。二是按照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6个,局属事业单位9个,共有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121个;在编在岗人员118人,其中事业编制102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59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绩效目标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实现我县2023年林业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宜居的绿色麻阳。

1.贯彻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做好林业相关技术工作,美化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2.加强资源保护,一是实施禁伐减伐;二是强化林地保护;三是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

3.保障全局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要求,完成2023年度各项资金支出,保证各专项的支付进度。

4.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

5.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9524.2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318.07万元,年度预算追加6206.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952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19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18%,占全年总支出的22.68%:项目支出7364.1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494%,占全年总支出的77.32%;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为2169.86万元,分别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3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主要为基本工资支出564.8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58.93万元、奖金支出5.78万元、伙食补助支出29.10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77.19万元、养老保险支出287.72万元、职业年金44.6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2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47万元 。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其中:办公费17.33万元,印刷费6.34万元,咨询费0.20万元,水费1.51万元,电费8.73万元,邮电费0.06元,差旅费38.65万元,培训5.41万元,公务接待费4.49万元,委托业务费1.80万元,工会经费28.86万元,其他交通费6.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2.9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92万元,占基本支出6.4%,主要为退休费7.08 万元,抚恤金103.9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6.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4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45.04万元,占基本支出2.1%,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21.48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3.56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万12.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4.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6%,其中公务接待费4.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55%,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三公经费”结余0万元,结余率0 %。

(三)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同时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运行;

2.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基本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并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法现象;

3.单位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公开预算、决算信息,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

(一)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发放。

(二)在2023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

(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3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

(五)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

(六)扎实开展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聚焦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创森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七)积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

(八)突出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

经费保障不足。县级财政工作预算严重不足,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已是我局2023年多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前、中、后期工作,更好地实现绩效的科学化管理

(二)按照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