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县林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县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防火股),直属事业机构10个(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林管理站、林业产业管理站、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林长制事务中心、锦江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4008.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0.44万元,增长2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8.51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4008.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0.44万元,增长2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支出增加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的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0万元,农林水支出287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08.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0.44万元,增长2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5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94.82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720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2873.65万元,占72%;住房保障支出128.39万元,占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774.5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8.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2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工作经费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与森林经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湿地办工作经费;育林基金补助专项1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项目资金的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项9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专项7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的发放;森林防火减灾补助资金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减灾项目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02万元(与上年的三公经费基本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12.8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8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008.5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2234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专项6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与森林经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湿地办工作经费;育林基金补助专项1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项目资金的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专项9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专项7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的发放;森林防火减灾补助资金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减灾项目资金;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