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县政府或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费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单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林产品、副产品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原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费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构设置

麻阳县林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防火股)。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318.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1.5万元,增长93.3%。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增加森林抚育补助5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0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56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318.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1.5万元,增长93.3%。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预算增加森林抚育补助5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0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4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6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18.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1.5万元,增长93.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07万元,占6.85%、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占2.94%、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12.05%、农林水支出2461.75万元,占74.19%、住房保障支出131.85万元,占3.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828.07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4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工作专项26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与森林经营、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湿地办工作经费;森林资源培育专项164万元,主要用于育林基金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9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生态保护支出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3.83%。主要是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5万元三公经费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市林业局配送给我单位3辆森林防火车,2023年增加了公务用车出支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48.96万元,主要包括: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工会经费26.46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0万元,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318.0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828.07万元,项目支出1490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14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工作专项26万元;森林抚育补助56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400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0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00万元;育林基金补助108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