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县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7个(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防火股),直属事业机构8个(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技服务(信息)中心、公益林管理站、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产业管理站、山林纠纷调处办、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620.3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7.81万元,减少27.85%,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3620.34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7.81万元,减少27.85%,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20.3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0.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6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35万元,占53.04%;项目支出1699.99万元,占46.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20.3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45.12万元,减少6.34%,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20.3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790.51万元,减少17.92%,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0.51万元,减少17.92%,主要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7万元,占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万元,占4.12%;卫生健康支出88.29万元,占2.44%;节能环保支出403.82万元,占11.15%;农林水支出2782.81万元,占76.87%;住房保障支出107.36万元,占2.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的变动情况。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6.4万元,支出决算为8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39.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度的行政运行等入账支出比预算多。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4.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决算追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6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的80.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66.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17万元,增长1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下乡业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7万元,占44.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6万元,占55.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360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6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和维修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93万元,降低18.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的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16万元,用于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专题培训;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业务专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699.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生态保护”“天然商品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有害生物防治”“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管理补贴”“林道建设及生态林补贴”“天然商品林保护及其他”“天然商品林保护及造林补助”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项目的申报经过村、乡两级申请,县级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实地核查,预算资金由评审单位评审确定。整个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目标内容切实可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2、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按进度拨款,评审结算后拨付总资金。每次拨付资金均需项目所在乡村及项目单位验收,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公开、公正。3、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均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存在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现象。施工前签订了明确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的施工合同,整个施工按合同进行。4、整个项目管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符合采购程序的均按照采购程序招标施工单位,建立了完整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完成后公示。5、项目按申报资料的计划内容完成建设,效益明显: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率100%;项目实施改善了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很满意。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
1、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发放。
2、在2021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
4、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1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完成营造林共6.7559万亩。
5、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
6、扎实开展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聚焦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创森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五大体系建设涉及我县29项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7、积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
8、突出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林业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169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2021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1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完成营造林共6.7559万亩;三是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实施实际困难,项目按计划实施,但是没能及时按进度支付项目款;二是经费保障不足,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已是我局今年多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21年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6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自评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麻阳县林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县林业局共核定设置行政职能股室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防火股),直属事业机构8个(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林管理站、林业产业管理站、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实有人数125人,其中全额拨款在职人员125人,退休人员58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实现我县2021年林业工作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宜居的绿色麻阳。
1、贯彻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做好林业相关技术工作,美化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2、加强资源保护,一是实施禁伐减伐;二是强化林地保护;三是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四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五是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
3、保障全局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要求,完成2021年度各项资金支出,保证各专项的支付进度。
4、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
5、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
三、年度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1年收入3620.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1753.45万元。实际总支出362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35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09.7%,占全年总支出53%。项目支出1699.9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7%。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为1920.35万元,分别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61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主要为基本工资支出519.8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12.95万元、奖金支出213.33万元、伙食补助支出17.73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73.51万元、养老保险支出137.8万元、职业年金0.83万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88.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17。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
其中:办公费44.87万元,印刷费31.84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7.84万元,邮电费0.56元,差旅费36.96万元,公务接待费4.67万元,劳务费27.51万元,工会经费25.84万元,福利费3.81万元,其他交通费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1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5万元,占基本支出2%,主要为抚恤金14.5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5.36万元、奖励金支出0.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
2、“三公经费”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年初预算13万元,为公务接待费7万、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实际支出10.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23%,其中公务接待费4.67万元,全年共接待批48次,接待人数360人,占年初预算的35.92%。
3、资金管理情况
(1)、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同时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运行;
(2)、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的拨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基本上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并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法现象;
(3)、单位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公开预算、决算信息,会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四、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其中:
1、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正常发放。
2、在2021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林业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
4、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21年,以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和林业重点工程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生态脆弱地带生态修复,完成营造林共6.7559万亩。
5、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实施森林禁伐减伐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及森林防火工作等。
6、扎实开展怀化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聚焦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创森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五大体系建设涉及我县29项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7、积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
8、突出加强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一、财务个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一。
第二、经费保障不足。县级财政工作预算严重不足,涉林项目资金拨付迟缓,资金保障欠到位,已是我局今年多项工作滞后的根本原因。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
3、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麻财绩〔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麻阳县林业局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2021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699.9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万元。实际拨付1699.99万元,其中生态保护护补助403.82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349.5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9.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9.94万元,动植物保护16.0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5.35万元,其他林业草原支出674.68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41.31万元。
二、产业扶贫项目自评概况
1、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
项目的申报经过村、乡两级申请,县级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实地核查,预算资金由评审单位评审确定。整个项目立项合理、目标明确,目标内容切实可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
2、资金监管使用
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按进度拨款,评审结算后拨付总资金。每次拨付资金均需项目所在乡村及项目单位验收,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公开、公正。
3、项目实施
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均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存在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现象。施工前签订了明确开工、完工时间等内容的施工合同,整个施工按合同进行。
4、项目管理
整个项目管理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符合采购程序的均按照采购程序招标施工单位,建立了完整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执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完成后公示。
5、项目效益
项目按申报资料的计划内容完成建设,效益明显: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率100%;项目实施改善了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当地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很满意。
三、存在问题
由于实施实际困难,项目按计划实施,但是没能及时按进度支付项目款。
四、自评结论
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我单位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