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21年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10、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林业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职能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造林股、资源林政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直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林业科技服务中心、林业资源管理办公室、林业产权交易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林业资金征收管理站、林业产业管理站、生态公益林管理站、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
我单位下级预算单位为独立核算,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75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5.73万元,减少47.8%,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696.6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4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4.95万元。
2、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75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05.73万元,减少47.8%,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减少169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农林水支出14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4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92万元,增长5.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6万元,占7.67%、卫生健康支出76.4万元,占4.63%、农林水支出1339.03万元,占81.23%、住房保障支出106.71万元,占6.4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48.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3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1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22.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3.1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费等项目项的减少,另外上年结转结余过多也影响了行政运行经费的同口径比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6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差旅费1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91.82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648.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