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体检环节,考生因怀孕暂缓部分体检项目,现孕期已结束,本人于2023年6月8日进行了部分体检,体检考察结果均为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现将拟聘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户籍

出生年月

准考证号

拟聘岗位

备注

田佳

湖南麻阳

1995.04

20022012316

滕代远故居事务中心讲解员

因孕期暂缓部分体检,现已完成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6月13日- 2023年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县纪委监察(联系电话:0745-5822151)、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45-5824401)反映。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严禁造谣中伤。 

麻阳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