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24年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林发〔2024〕5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24年候鸟保护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4年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9月25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4年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总林长第4号令《关于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令》,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候鸟迁飞、越冬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候鸟保护的重要批示,切实落实湖南省总林长第4号令,全面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伤害候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守护候鸟迁飞和越冬安全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方针,围绕我县候鸟迁飞通道、越冬地、繁殖地和停歇地进行巡护值守,守护候鸟迁飞和越冬,全面开展“清山、清河、清库、清网、清夹、清饵、清市”,保护和改善候鸟迁飞和越冬环境,严厉打击伤害、捕猎、经营、交易、运输、滥食候鸟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候鸟保护机制,提升候鸟保护能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麻阳做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领导和协作,成立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长制事务中心、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综合执法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业资源事务中心、林业科技服务中心、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麻阳锦江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西晃山省级森林公园等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张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开展候鸟保护联合执法,落实“七清”措施,消除危害候鸟安全隐患,保护和改善候鸟迁飞和越冬环境;强化野外日常巡护值守,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和专职巡查人员,督导生态护林员护林尽责,加强候鸟及栖息地保护。开展候鸟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参与保护候鸟和监督举报捕杀候鸟的行动。
(二)组建2024年候鸟保护专项行动野外巡护、监测队伍,由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具体负责实施。以麻阳县护林护农狩猎协会为基础设立5个野外巡护、监测工作小组,负责候鸟保护重点区域、地段的定期、不定期野外巡护、监测和受伤候鸟救护工作。重点时间段,组织局属各股室按分配的乡镇开展区域性巡查巡护,落实候鸟保护责任。
第一组:巡护队员:田 俊、张祥平、田 阳、舒 军
巡护区域:尧市镇、文昌阁乡、大桥江乡、江口墟镇、舒家村乡、西晃山国有林场
第二组:巡护队员:田达平、谭华贵、莫洪彬、郑宏英
巡护区域:隆家堡乡、兰村乡、和平溪乡、黄桑乡、吕家坪镇
第三组:巡护队员:蒋光辉、滕清松、舒校雄
巡护区域:兰里镇、高村镇、板栗树乡
第四组:巡护队员:田超强、周 阳、余绍兴
巡护区域:石羊哨乡、岩门镇、谭家寨乡、锦和镇、郭公坪镇
第五组:巡护队员:舒三洪、汤千宝、杨 健、张 勇
巡护区域:麻阳锦江国家湿地公园区域
(三)大力开展候鸟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与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综合执法股要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养殖场所、集贸市场、宾馆酒店、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场所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源头切断非法获得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的渠道。
五、工作安排
候鸟保护专项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此次保护专项行动,要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指挥,确保专项保护行动取得实效。
(二)保障到位,强化队伍。要组建巡护队伍,开展日常巡护值守和保护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候鸟迁飞和越冬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候鸟迁飞和越冬地落实候鸟保护巡护值守员、信息员,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将候鸟保护网格责任落到实处。
(三)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乡镇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保护合力,采取蹲点看守和巡查值守相结合方式,对候鸟迁飞和越冬的重点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在重点区域和地段开展清网、清套、清夹和清毒饵工作。切实加强候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防控,严防疫情蔓延。
(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区域、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滥食候鸟违法犯罪行为场所及其涉嫌猎捕、运输、携带候鸟及其制品的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群众。
(五)宣传引导,强化监督。各乡镇要利用集市及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条幅,宣传保护候鸟的知识和理念。抵制非法猎捕候鸟、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公开举报电话,健全信息举报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