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麻林发〔2020〕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根据省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湘林办产〔2016〕11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怀办发电〔2016〕100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怀安委〔2016〕22号)等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保障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当前,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林业行业也多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着力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从近期其他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促进行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为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经局党组研究,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满益刚、田苏、黄民竹,龙瑶、郑天喜、郑流平、龙永勇、黄前勇、张吉志、舒三洪、滕建生、唐先军、舒崇喜、郑德送、滕伟、陈杰、谭华志、李昌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年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时兴琪任安全生产工作专干。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对各自分管、协管、联系工作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对本股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将相关情况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搞好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协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和院内工作生活以及森林防火野外宣传及扑救安全,重点督导检查局机关、家属院落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院内消防设施局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公务车辆和森林防火安全。
造林绿化股:主要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营造林生产安全,重点督导检查全县营造林野外作业和化肥、农药等辅助材料储存使用安全,指导乡镇应对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极端气候等。
资源管理股:主要负责全县林业系统木材采伐审核、伐区监督、生态护林员巡护、森林督查野外作业等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木材加工企业作业和生态护林员巡护安全。
林业产业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县林产品经营加工企业和林区道路建设生产安全,重点督导检查全县林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林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协调组织林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
自然保护地管理股:主要负责全县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区域生产安全,重点督导检查全县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场(园)内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防汛防火、地质灾害、野外作业等安全。
林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森林资源监测、实地勘查、伐区设计等野外作业安全。
森林动植物保护股:主要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防治工作、野外作业安全。
林业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科技下乡,技术鉴定林业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等野外作业安全工作。
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主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公益林护林员,天保林护林员巡护和公益林资源检测与野外调查作业安全工作。
西晃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重点落实林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场内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防汛防火、地质灾害、野外作业等领域安全工作。
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园内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园内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娱乐休闲设施、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及消防等安全。
木材公司:负责本单位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辖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和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1.落实会议制度。每年领导班子要召开4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召开林业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党组中心组要按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2.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季度局领导带队检查不能少于1次。领导带队检查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检查方案由各牵头股室拟制,并报请局党组同意后实施。检查结束后,牵头股室要整理好相关表格、台帐,于下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3.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责任分工,结合本股室日常业务工作开展,对各自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整理成台帐,及时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局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对隐患问题进行逐一销号。
4.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六项”制度,本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并依法组织力量对局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机关各股室站根据责任分工,结合业务工作督促乡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建立执法问题移送制度,对已掌握且无执法权限的领域、环节涉林安全生产违法问题主动对接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5.健全隐患分类定级制度。认真系统总结分析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规律和趋势,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网格化排查,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和事故隐患等级,协助县安委会建立相关数据库。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