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5年5月12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为经营健康森林、保护美丽湿地、打造绿色通道、建设秀美村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经研究,特制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为目标,加大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守法,大力推进全县林业依法治林进程,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目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转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塑造依法、勤政、廉洁务实、文明高效的林业人形象,构建和谐麻阳林业,实现麻阳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审核和各服务事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搞好简政放权的公示、日常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强化便民办事和为民服务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电子动态管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含转报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窗口办理与网上受理同步,受理、审核、复核、决定、送达均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实行行政许可一案一归档,档案资料整洁、齐备、规范。

3、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林业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重大林业行政决策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作出决定。

4、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一是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队、所、站、场、股等,均应做到执法依据、制度、人员上墙公示;二是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所有行政案件必须依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遵循法定程序,“不逾法、不越权、不错位。”

5、加强林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制度管理。健全林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复议渠道。对于各类林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坚持“谁办理、谁负责”制度,案件办理分管联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股、站、队、所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6、突出服务重点。加强对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经济活动、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对林农和许可对象的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等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及时公布有效和废止的文件。

8、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做好层级监督;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在全县聘请3名县政协委员、3名来自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市县人大代表、23名乡镇干部(每个乡镇1名),共计29名代表为林业行政执法作风监督员,对林业行政执法和工作作风进行评议监督;三是落实分管领导对联系的队、所、站、场、股等股室工作及其责任人工作的监督职责。

9、强化法制宣传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业务法制培训,主动开展部门法制宣传学习。今年我局拟举办4次以上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班,确保所有在职在岗执法人员学习时均达到40学时以上;组织深入林区、街道、企业、学校、单位等法制宣传3次以上,现场法律政策咨询活动不少于4次;深入开展入村到户、山头地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林区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守法,使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

10、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依法治林,以法治林;做好林区、涉林企业或个体的安全生产,创建好“平安林区”工作建设。

11、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在行政案件的立案查处过程中发现凡有涉及刑事案件的必须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有关执法机关进行移送,对于所有行政案件卷宗必须按时整理归档,档案资料规范、整洁。

三、组织保障及分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比考核、落实整改。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为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的执法领导责任,201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  田昌清

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义臣

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及拖冲、尧市、大桥江、文昌阁4个乡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清

抓好林业资源管理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造林股、森林动植物保护股、林副产品公司、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生态恢复项目办公室、国有苗圃和郭公坪、锦和、江口墟、舒家村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时代军

抓好林地办、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林地林权管理站、文名山森林公园管理所和谷达坡、板栗树、栗坪3个乡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学华

抓好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股、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产业管理站和石羊哨、岩门、谭家寨、长潭4 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党组成员、行业工会主任  梅小华

抓好公益林管理站、林业调查勘察设计队、林业产权交易管理站、西晃山国有林场和兰村、黄桑、和平溪隆家堡4个乡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副局长  周小莉

抓好局计划生育和办公室及高村、吕家坪、兰里、绿溪口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全年保障执法经费30万元以上,在计划安排上优先考虑,在数量落实上尽量满足,在办理程序上尽量简化,确保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