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26日
主题词:林业 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 方案
发: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麻阳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好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怀化市林业局及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要求,做好我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相关文件规定,为促进我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打造和谐麻阳林业、确保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实现,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协调、跟进监督、实地检查落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分室,办公室设在局资源林政股,由林政股长熊平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体内容
(一)目标责任制落实
主要是落实省、市、县、乡(镇)、村各级按要求签订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情况,责任书的主要指标有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保有量等四项。同时,将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森林经营、林业执法监督、森林资源监测、林业建设投入、森林防火、植树造林、迹地更新、公益林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案件查处等工作纳入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中来。
(二)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场)负责人为本辖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人。积极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当好参谋,落实好乡村两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相关工作,有方案,有制度,有明确责任人。
2、广泛开展宣传
通过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微(短)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固定碑牌,走村入户、出动宣传车、举办板报专栏等形式,积极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林农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凡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都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挖)林木必须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挖)。在申领木竹采伐许可证时,要求做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发证,严格执行公益林采伐报批程序,从严控制采伐。推行森林采伐蓄积单项控制和伐区简易设计,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抽查监督。从制度和程序上遏制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对林木采伐的计划分解、采伐山场设计及采伐监管等各个环节落实好监管责任人,明确职责。对上年度没有按质保量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林地林权保护管理。 认真落实好《全县林地资源保护利用框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凡已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同时,用地单位必须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向森林经营单位依法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按要求上报侵占林地排查工作表。
三是深化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权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和林权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树定根、人定心”。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认真执行《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不断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促进林权流转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林业“三防”工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值班调度、应急准备、火情报告、责任追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重点部位排查防控、巡查、检查。按照《森林防火预案》、《森林防火责任状》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注重村森林防火联防队伍的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行政和技术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检疫检查和监测普查。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科学化、立体化、常态化。
五是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治林 。强化林木、林地源头管理,将林业执法关口前移。组织开展各种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层级监督。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4、加快发展后续森林资源
按照科学化、集约化、规模化要求,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引入社会力量,采用租赁制、合作制、股份制等造林机制,大力建设林业基地,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加快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全力加快中幼林抚育间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步伐,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对造成造林质量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内业工作
主要是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资料整理档案。一是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对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及林业案件的查处的相关文件、案卷材料等进行及时规范归档,分门别类,专人负责;二是机关各股室对《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中所涉及的工作指标,县林业局与机关各股室签订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及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对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等文件资料以股室为单位进行专门收集、整理;三是乡镇林业工作站对于县人民政府与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县林业局与乡镇林业工作站及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文件:如林木采伐管理、工程造林、涉农资金兑付的公示资料名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行政执法等工作的考核验收程序、方法,完成情况、结果及总结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资料做到完备、整洁、规范。
(四)工作时间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对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并在相关政务栏中进行公示。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机关各股室对涉及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内容的年度相关工作资料,务必在当年12月底前整理归档,现场检查和社会调查的准备由工作领导小组点对点进行联系监督落实。
三、责任要求
一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日常工作及内业资料整理归档,由联系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及机关各股室工作的分片局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和质量检查;二是此项工作与森林采伐、林业工程造林、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资金的调配等综合考虑结合;三是将此项工作列入到年度考核中来,与单位及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