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县和劳动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就业培训股、养老保险股、财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基金监督股、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专业技术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股、工伤保险股、绩效考核股、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904.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0.48万元,增长22.86%,增加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904.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0.48万元,增长22.86%,增加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5.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04.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0.48万元,增长22.8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5.36万元,占97.28%、卫生健康支出33.68万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45.45万元,占1.56%。
1、基本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733.49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7.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
2、项目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21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就业补助资金专项205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就业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我县就业方面的资金补助。老工伤伤残保健金14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因工伤伤残的医疗救助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05.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83万元。主要是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86万元,增加原因是因2024年年底部分公务接待费还未及时报账。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9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维修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 40.2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劳务费5万元,印刷费0.5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7.3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万元;车辆0万元;通用设备172.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64.22万元。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904.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217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205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就业配套资金100万元,是县政府为落实就业政策、配套就业补助资金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也是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老工伤伤残保障金14万元,主要用于老工伤伤残人员的保健金。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