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县和劳动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就业培训股、养老保险股、财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基金监督股、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专业技术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股、工伤保险股、绩效考核股、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364.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22万元,减少1.18%(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压缩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2364.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22万元,减少1.18%(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压缩预算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64.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22万元,减少1.1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4.09万元,占96.19%、卫生健康支出38.18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51.74万元,占2.2%。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33.0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6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含:事业单位招聘、劳动仲裁、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暨劳动监察、向上争资经费、人事考核管理经费及工本费、失地少地农民保障工作经费。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人社业务专网整合经费。老工伤伤残保健金专项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因工伤伤残的医疗救助费用。就业配套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我县就业方面的资金补助。就业补助资金1500万元,主要是欲列上级转移支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6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2.8万元。

注:该项数据来源于2023年预算公开表中“收支总表”的“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下“商品服务支出”数。2022年同口径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各单位可以从2022年预算公开数据中查找。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万元(通常三公经费要求逐年减少,如有变化,需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取数来源于部门预算系统中“预算公开表”下的“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上年决算数来源于2022年部门决算中的“三公”经费数据。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5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6万元、劳务费5 万元、维修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3.5 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注意: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数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的商品服务支出中剔除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数据)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支付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有新增资产的说明资产配置情况)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364.0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取预算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所有预算单位需要填列)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1631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5万元,,老工伤伤残保健金专项14万元,就业配套资金10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5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有专项绩效目标的单位填列,并说明具体项目的具体用途)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