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扩大仲裁社会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际工作需要,经麻阳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田大军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向麻阳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口头或书面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5-5828093

麻阳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