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

7.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怀化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县委审计委员会秘书股)、金融与固定资产审计股、法规审理与内审指导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计划与审计执行股、重大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10个股室;下设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乡镇审计中心、内部审计指导中心三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065.6万元。与上年数1139.58万元相比,减少73.98万元,降低6.4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4年度支出总计1065.6万元。与上年数1139.58万元相比,减少73.98万元,降低6.4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4万元,占78.66%;项目支出227.36万元,占21.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98万元,降低6.4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3.98万元,降低6.4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5.14万元,占7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7万元,占11.15%;卫生健康支出44.55万元,占4.19%;住房保障支出77.13万元,占7.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48万元,支出决算为8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66万元,支出决算为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8.23万元,支出决算为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4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6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4%;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降低3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4%;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降低3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49人次,主要是兄弟县市局来麻交流业务和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为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4.53 万元,降低51.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9万元,用于开展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网络教育培训,人数2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网络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9.9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财务本单位财务人员及业务股室人员等精干力量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工作任务。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0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4万元,项目支出227.36万元。基本支出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为保障审计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涉及范围为局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项目支出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审计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县审计局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9个(其中二级事业单位3个),共有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30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人,超编0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9人,超编0人,单位退休人员19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

(7)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2、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怀化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绩效目标

1.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审计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2.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价方法及标准均按照绩效目标填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评价体系,以及年度计划执行完成情况、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等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3.根据审计项目不同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通过查看年度目标任务、上级交办审计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支出合理性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对数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结合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1065.6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996.96万元,年度预算追加68.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106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4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33.27%,占全年总支出的78.66%:项目支出227.36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61.78%,占全年总支出的21.34%;年度结余0 万元,占总收入的0%。

1. 基本支出情况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0.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出国考察0万元,占年初预算0%。“三公”经费结余0万元,结余率0%。

3.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1)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3)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4)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限执行;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上,一直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适应的合规性,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性上,2024年度的预决算数据及“三公”经费情况已经按照要求再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职责履行: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我评分为95分。

五、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料收集不够完善,归档不够规范;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经费不足。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足额安排好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