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结)算。
7.县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怀化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审理室、经济责任审计室、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与社保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股共计7个职能股室;下设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乡镇审计中心、内部审计指导中心三个二级机构,其中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乡镇审计中心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62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7.02万元,增长30.52%,原因主要是2016年将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决算数纳入机关决算合并填报,导致本年增长幅度较大。支出合计584.54万元,较上年增长31.07%,其原因和上述一致。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628.7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经费499.48万元,占总收入的79.44%;
2.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4.36万元,占总收入的8.65%;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总收入的9.54%;
4.住房公积金支出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2.37%。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584.54万元,其中:
1. 行政运行经费455.27万元,占总收入的77.89%;
2.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4.36万元,占总收入的9.3%;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26%;
4.住房公积金支出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2.5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2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7.02万元,增长30.52%,原因是2016年将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决算纳入机关决算合并填报。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6.0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1万元,增长22.45%,其原因和上述一致。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46.07万元,较上年445.97万元增长22.4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46.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6.8万元,占比76.3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6,占比9.9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比10.99%;住房公积金14.91万元,占比2.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6.93万元,决算546.07万元,增加59.14万元,其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4.3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78万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46.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6.8万元,占比76.3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6,占比9.9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比10.99%;住房公积金14.91万元,占比2.73%。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7万元,决算19.07万元。其中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8.28万元,比年初预算30.55万元压减2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0.79万元,较预算追加4.27万元,原因是2016年上级安排的专项审计项目增加了公务用车费用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76次523人数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2万元,比2015 年增加33.75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决算将二级机构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决算并入局机关核算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总价值18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麻阳县审计局2016年预算执行均能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所有开支秉着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将各项支出控制在最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0%。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地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反映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审计事务:反映政府审计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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