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县直单位、县直国有企业: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5〕42号)和《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3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怀化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3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为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23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应于2025年6月5日前通过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单机版客户端完成本级数据汇总,并将上报的2023和2024年度年报纸质件每一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电子数据统一上报至县审计局。全县各级医院、学校等单位将电子数据与纸质件统一上交至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各县直单位的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国企子公司将电子数据与纸质件汇总交至各主管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交至县审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使用说明和单机版客户端下载,请前往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全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专题。

(二)各单位除做好本级统计调查工作外,还要做好对本级内部审计自律组织的指导工作,并切实履行好统计报表审核职责,确保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内部审计统计工作,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切实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透露有关信息。对未依法履行统计调查职责、汇总数据出现严重错误、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和备案报表的单位,省审计厅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政策法规与内部指导股负责全县本次统计工作的汇总与业务指导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唐小雯  17775191917

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