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对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度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实现收入421105万元,完成预算数405105万元的103.95%。比上年386807万元增长8.87%。支出385845万元,完成预算数405105万元的95.25%。比上年366295万元增加19550万元,增幅53.86%。年终收支结余3526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133008万元,完成预算数143000万元的93.01%。较上年104764万元增长28244万元,增幅26.96%,支出111708万元,完成预算数137469万元的81.26%。较上年99619万元增长12089万元,增幅12.14%。年终收支结余21300万元。

2023年国有资产(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173万元,完成预算数300万元的57.67%。较上年3532万元减少3359万元,减幅95.1%。支出167万元,完成预算数300万元的55.67%。较上年3532万元减少3365万元,减幅95.27%。

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收入40184万元,完成预算数35661万元的112.68%。较上年36216万元增长3968万元,增幅10.96%,支出36469万元,完成预算数32276万元的112.99%。较上年33985万元增长2484万元,增幅7.31%。年末累计结余2739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经济下行等诸多风险挑战,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上级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县财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财政收支绩效管理不断增强,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升保障能力。

抢抓政策机遇,2023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74000万元;挖掘可用财力,清理盘活各预算单位沉淀、结余资金,收回存量资金46742.07万元;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472.11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压减预算中非刚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

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日常支出,减少小散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如2023年决算反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6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97万元;聚焦保障重点民生领域,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2023年完成民生领域支出306946万元,比上年增长7.87%。

(三)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规范财政管理。

推进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乡镇学校、临时机构延伸,将乡镇57所学校和54个临时机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财政一体化管理;深化电子非税建设,全县181家执收单位纳入了电子非税线上收缴管理系统。提高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预算改革和杜绝“以审代结”政策落实欠到位。一是财政支出安排与部门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挂钩;二是县财政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三是存在“以审代结”情况,相关管理办法未及时清理修订。

(二)预算编制和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欠规范、不真实。

一是无依据编制部门和单位小专项;二是税务业务支出预算编制时麻阳税务局未完整提供申报资料,存在多列预算支出现象;三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决算不真实;四是总决算内容不真实。

(三)预算收入征管不到位,存在应征未征及违规减免罚没收入、乱收费等行为。

一是2023年残疾人保障金未足额征收到位;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职工医疗保险共计1735.89万元;三是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四是应交未交乡镇供水提质升级特许经营权出让金;五是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且监管缺位,施工企业少缴税款;六是代征单位截留污水处理费;七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违规减免罚没款;八是自立名目收取门面店铺广告招牌费。

(四)专项债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滞留资金存在平衡财政情况。

一是2023年专项债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欠佳;二是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2023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是滞留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

(五)库款保障不足,暂付款规模未能有效控制,且存在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现象。

一是财政指标额度有结余,但库款无保障;二是部分“保民生”资金未及时拨付;三是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四是财政暂付款规模大,占支出比重偏高;五是应计未计支出

(六)基金长期滞留社保支出户,且存在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行为,基金风险防控有待加强。

一是机关养老保险支出户长期滞留资金;二是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三是退休后违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企业和工业园区监管不严,存在闲置土地未处理、产权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

一是未按规定依法处理闲置土地;二是资产划转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八)临时机构监管不严,个别机构存在乱发津补贴等行为。

一是已完成工作的临时机构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结余资金未缴入财政,长期滞留账户上;二是临时机构纳入财政一体化系统管理改革推进缓慢;三是县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违规多头开户;四是县征拆办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且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五是县征拆办未经审批擅自签订协议,长期固定租用车辆;六是个别机构存在乱发津补贴等行为。

(九)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针对县审计局2023年对2022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7个,还有7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从严从实谋划编审年度预算,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夯实制度基础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落地生效;二是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在预算编制中,合理确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应能保障预算单位运转;三是强化预算审查,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

(二)多措并举抓好财源建设,确保收入提质增效。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杠杆作用,加大财政对企业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让入驻我县企业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强化收入征管,掌握税源动态变化,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挖潜增收。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把项目筛选、入库关、审核关,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加大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跟踪问效的力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