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9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380,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1,267万元的97.34%,比上年增加了37,581万元,增幅10.9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379,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1,267万元的96.95%,比上年增加39,010万元,增幅11.46%。当年收支结余1,522万元。

2019年全县基金收入总额7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700万元的229.39%,比上年增加29,821万元,增幅69.52%。基金支出总额7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700万元的229.39%,比上年42,895万元增加29,821万元,增幅69.52%,收支持平。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986万元的97.07%。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037万元的101.03%。当年收支结余1,3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046万元。

国有资产(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0万元的146.6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12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83.33%。国有资产(资本)经营收入220万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完成了预算收支目标,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全县财政刚性支出和不可预见支出较大,财政运行压力大,财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整体评价如下:

(一)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较好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9年县财政部门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整体工作布局,科学分配财政资金,以民生求和谐、以改革求发展,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管理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了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支出,统筹安排存量资金,确保财政工资、基本民生、机构运转三大主要工作稳步实施,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排除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2019年县财政部门面对资金紧张的现状,加大了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有效推动了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提升了对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扶贫领域的投入,为全县脱贫攻坚工程整体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并重视县域环境保护、污染防止工作,使县城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同步进行,促进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逐步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实施债务监管相关措施,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三)县本级财政收入水平偏低,财政运转对上级依赖性大

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54万元,调入资金33,677万元,合计71,631万元;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00万元。县本级收入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仅为21.38%,财政运行主要依赖于上级补助。

由于我县企业规模化发展后劲不足,税收收入整体水平不高,非税收入财政实际可统筹使用额度不大,以至于县本级财政可用财力总量较小,财政运转压力较大。

(四)转移支付年初预算编制欠准确、完整,调整幅度较大

县本级财政预算是最底层的财政预算,其编制的完整性取决于上级财政预算。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俗称“转移支付”)是县财政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的预算数为176,116万元,预算调整为254,843万元,调增额度78,727万元;基金预算上级补助资金的预算数为1,200万元,预算调整为2,552万元,调增额度1,354万元;合计补助资金预算调增额度达80,081万元(另有专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9,500万元)。另外,耕地占补平衡收入预算120,000万元,实际仅实现12,700万元,相差107,300万元。因此,2019年度预算收入调增、调减额度都较大,预算支出相应作出调增、调减,据此表明,年初预算编制欠准确、完整,调整幅度较大。

(五)财源培植综合能力不强,税源监控力度不够,非税监管不到位

受区域性经济发展因素的制约,县域地方财源建设能力不够。此次审计我们对全县税收、非税征管进行了较深入的调查,发现存在应交未交、应征未征税收,非税收入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本)经营和处置收入未能按时入库等问题,税源监控力度还有待规范,收入征管力度有待加强。

(六)财政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估机制尚未真正运行

⠼/span>县财政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及时收回借出和垫支资金。国库以往年度借出和垫支的资金过多,累计达84,984.40万元,时间长的已超过15年。二是一些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财政资金不能按进度拨付,同时也存在项目施工进度缓慢,违规支出等问题。三是上级追加专项支出部分分配不及时,影响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上述表现,财政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同时,也表明我县财政绩效评估制度和问责追究机制并未真正施行。

本次审计主要对财政收入、预算及调整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财政存量资金、预算执行、部分专项资金、财政债权债务、总预备费、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账户、社保基金、市政工程、残疾人保障资金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税款征收中的问题

1)存在应收未收的现象。截止2020年1月底,全县尚有10家企业累计拖欠税款1019.50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欠税)。

2)存在应征未征的现象。通过对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我县部分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的所得税及增值税,以及二手房产私下交易、房产及其他资产出租、农村客运及出租车公司等行业所涉及的税费还存在未足额征收的问题。

2.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受限,其管理模式有待改进。经审计抽查及调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非税收入未全额缴入金库,非税结算户余额较大。

2)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9,903.47万元。

3)非税收入应返未返1,317.04万元。

(二)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欠准确、完整,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1)县财政收入预算编制欠准确、完整。

其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年初预算为176,116万元,实际为250,386万元,少预算74,270万元。

其二是耕地占补平衡收入预算120,000万元,实际仅实现12,700万元,多预算107,300万元。

2)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据县财政部门提供的经批准的《2019年度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度预算收支调增73,940万元,具体如下:

①一般预算收支调增14,116万元。

②基金预算收支调增59,754万元。

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增70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待规范

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1,706万元,调整预算为72,037万元,调增70,331万元,实际完成21,586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采购经费及项目资金少,实施中上级追加涉农整合及民生工程资金较多,但项目实施大部分是跨年度工程,当年没有全部完成。

3.税收征收经费预算过高

按现行政策规定,县级税务机关作为省级垂直管理单位,其人事、工作、工资及津补贴主要由省级负责管理,地方财政仅负担其地方工资性津补贴和奖励及项目经费。2019年度县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税务征收经费和其他征收经费为3,500万元。

根据县人民政府财税领导小组颁布的《麻阳苗族自治县2019年度财政收入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县税务局征收经费按其征收的地方财政收入任务数的7%计算,超过部分给予10%奖励,但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2019年度按此规定计算应拨付经费为2,012.33万元,实际拨付2,253.63万元(超过部分为拨付以前年度欠拨数)。

2019年度县税务局收到上级财政拨款2,087.47万元,县财政拨2,253.63万元,合计4,341.10万元,人均28.37万元(现有在职正式人员153人,含军转安置尚未入编8人),远高于县财政局等5个单位2019年度人均经费约18万元的标准(根据部门预算审计提供数据)。

据此,审计认为,县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税务征收经费和其他征收经费数额过高,县人民政府财税领导小组颁布的目标管理责任状不符合现行财政管理规定。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对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专项工程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审计,结合当年财政决算草案来看,预算收支按调整方案基本完成,但预算支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 预算资金调拨困难,支出空转挂账长期存在

经查证,2019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中由于资金调拨困难,无法完整实现预算计划,形成支出挂账42,395.75万元。

另据调查,预算支出空转挂账历年存在,不仅仅是经费预算打折,而且一些完工工程项目资金也不能如期拨付,这在水利、农业、文教卫等行业、部门表现尤为突出。

2. 债券转贷收入中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大部分被占用

2019年度财政部门收到上级拨入新增债券转贷收入32,900万元。经查证,截止2019年末实际仅支出10,153.73万元(锦江小学整体迁建工程3,800万元,县城背街小巷道路硬化工程、锦江三桥、尧里二桥等2,930.52万元,土地储备中心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917.27万元,工业园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1,000万元,锦江中学搬迁项目505.94万元,环保监测等公益性项目支出36.85万元),其余22,746.27万元资金被占用。

3.部分市政工程建设及部分政府采购行为有待规范

此次审计对部分市政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部分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程度进行了调查,发现在采购价格及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具体如下:

1)市政零星工程管理有待规范。

审计抽查了县市政路灯管理所有关市政零星工程的实施情况。2019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安排锦江沿河截污干管清淤及渗漏非开挖修复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包括市政道路、人行道、检查井盖)工程,2个工程的招投标中标价分别为74.67万元、176.30万元。通过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锦江沿河截污干管清淤及渗漏非开挖修复工程已基本按要求实施,但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包括市政道路、人行道、检查井盖等)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检查井盖修复后仍然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井盖与路面未平,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审计期间县市政管理所立即组织了返修,现已完工并达到技术要求。

2)公务用车租赁定点采购合同价格偏高。

经查,县机关事务中心为保障公务用车需求,规范公务用车租赁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于2018年3月,就公务用车租赁定点采购事项委托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经公开招标,麻阳忠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麻阳爱尚车行分别以178.88万元和180万元竞标价中标。2018年6月,县机关事务中心与两中标单位分别签订为期2年的《麻阳县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车费由用车单位与乙方(租赁公司)协商议价,实际执行是按天收费,不足100公里的按100公里计费,超过100公里的按核定单价计算。但实际收费远高于市场价。各单位纷纷就租车价格过高现象向县机关事务中心投诉。县机关事务中心收到投诉后,于2019年4月与2家租赁公司分别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租赁价格不得高于《麻阳县公务用车租赁平台报价方案》报价,而《麻阳县公务用车租赁平台报价方案》报价就是各单位投诉的租车过高价。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此次审计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度县财政部门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386.58万元(不含上级补助),其中拨付县民政局100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保障支出,其余286.58万元安排给麻阳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经查证,截至2019年底,县残疾人联合会实际收到拨款236.90万元,另有49.68万元未拨。本次审计实施期间剩余49.68万元已如数拨付。经过对已拨付的236.90万元残保金的审计,其支出基本符合规定,未发现较大违规问题。

2)“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实施情况。

2018-2019年度全县“一事一议工程主要是涉农整合项目,包括农村道路、桥梁、渠道、人饮、环保等方面项目建设,因脱贫攻坚需要,2年项目一起实施,共计项目245个,截止2019年底,已完工241个,取消4个。项目总金额3,864.84万元,已拨款3,621.93万元,未拨款242.91万元(含4个取消项目59万元)。

通过对部分项目实施情况的实地勘查,发现大部分项目实施符合要求,但也发现有的渠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如江口墟镇陈家湾村渠道工程混凝土强度不达标、渠道壁及底板厚度不够。审计期间县财政部门责成施工方进行了返修,并验收合格。

3)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全县福利彩票销售收入1,848.35万元,全额上缴湖南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后,返回县级财政福彩公益金979.40万元。

2019年度财政部门按县民政局关于福彩公益金申报计划,已拨付540.40万元。审计组抽查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发现较大违规支出现象,但投入有关乡镇的福利设施管理有待规范。

4)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全县体育彩票销售收入924.45万元,全额上缴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后,返回县级财政体彩公益金178.67万元,

2019年度县财政部门按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体彩公益金申报计划,已拨付107.23万元。审计组抽查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发现较大违规支出现象。

5)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

经查证,2019年度县财政部门拨付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6,297.9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含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单位的全额人员)按10%配套5,151.94万元, 预算安排历年配套欠款1,146万元。截止2019年底,县财政部门已按要求全额补齐历年拖欠的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

通过2018-2019年度县财政部门拨付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配套资金分配情况的核查,未发现不规范现象。该中心已按要求将县财政部门拨付的配套资金足额录入个人账户。截止2019年底,县财政配套资金尚有余额151.28万元(多拨)。建议县财政部门与该中心加强沟通衔接,按年核实住房公积金配套情况。

另据调查,截止2019年底,该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共计107,335.12万元,对4,876户发放公积金贷款共计87,170.30万元(全市统筹调剂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余额50,050.50万元。

(四)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预算执行难度不断增大,财政运行困难程度逐年凸显。但与此同时,财政资金管理欠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具体情况如下:

1.大量财政资金被长期无偿占用

经查证,一些预算单位和临时机构及企业无视财政资金调拨艰难的现状,长期无偿占用大量财政资金。其中:账内借出和垫支84,899.92万元,账外待确认应收款2,834.43万元。详情如下:

1)国库账内借出84,984.40万元

经查县国库管理中心应收账款余额,截止2019年底财政借出和垫支资金累计84,984.40万元(均是以前年度借出,时间长的超过15年)。其中:预算单位借款和垫支77,985.52万元,临时机构借款和垫支4,855.37万元,企业借款2,143.51万元。

2)国有资产处置款项2,428.92万元未予确认

①应收国有资产处置款项2147.84万元未予确认。从麻阳恒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月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还款承诺函》获悉,该公司2003-2005年以8,000万元价款收购了锦和、马颈坳两电站,扣除15%投资入股金750万元和其他应付款项及费用5,102.16万元后,应付款项2,147.84万元对方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无偿使用该款13年。截止2019年底,县财政部门未收到任何收购款项,也未对该笔应收账款予以确认。

经调查,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是该公司与人民政府签订的,抵扣收购款5,102.16万元佐证资料不全。

②应收锦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款项未计股权折价处置款281.08万元。经向锦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查证,2005年初,该公司与县人民政府及原县电力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麻阳县供电分公司)三家联合修建锦江电站,其中县人民政府投资414万元占股10%,2008年该电站开始运营。电站修建期间,该公司从县财政国库借款4次共计3,510万元(含该公司从其财政借款中转借给当时的电力公司160.20万元)。2015年10月该公司以281.08万元收购县人民政府414万元股本,但县财政部门未计此笔应收款。该公司应付县财政国库合计3,791.08万元。截止审计日,该公司已偿还3,437.60万元,尚有353.48万元未付,但县财政国库仅显示应收该公司款项余额72.40万元,少计281.08万元。

审计认为,县人民政府此项投资运营多年却从未进行过分红,且中途折价处置有悖常理,也违背了投资初衷。

2.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有待完善

经查证,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应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予以收回,并统筹安排其他预算支出。2019年度收回资金共计5,07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回2,845.49万元,基金预算收回75.55万元,特设专户收回1,747.23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回406.33万元。其中收回未分配到单位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01万元

3.县财政专户子账户设置过多,有待进一步规范

1)县财政账户设置及存款余额情况。

经查证,截止2019年底,县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开设财政账户20个,其中:金库管理账户2个,基本存款账户1个,特设专户1个,预算外资金账户1个,财政专户7个(其中2个也作一般存款账户使用),社保专3个(其中1个也作一般存款账户使用),非税收入结算户5个。

截止2019年底,各类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如下:金库管理账户33.89万元,基本存款账户0万元,特设专户0万元,预算外资金账户64.83万元,财政专户5,777.37万元(含一般存款3,089.85万元),社保专3个28,615.94万元(含一般存款4,576.94万元),非税收入结算户6,716.29万元。

2)县财政专户子账户设置过多。

经对县财政专逐一审计,发现每个财政专户有5-30余个子账户,最多的有36个子账户,并存在专户与一般存款账户混合使用情形,不利于资(基)金监管。

(五)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国有资产(资本)经营、管理、处置等方面进行的调查,发现在管理方面还有待规范。主要表现在:股本分红欠规范,收益未全额入库。

1.恒源公司连续3年未分红

经查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城建投”)自2005年以来,代表县人民政府向麻阳恒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投资750万元,占股15%。

经调查,恒源公司根据其股东大会决定,从2013年开始分红,至2016年连续4年基本按一个标准分配红利,县城建投共收到分红款375万元,平均每年93.75万元。但2017-2019连续3年未分红。据恒源公司“说明”显示, 2017-2019年三年合计实现净利润1635.44万元,其中:2017年406.90万元,2018年158.93万元,2019年1069.61万元。

2.县城建投未及时将投资收益足额上缴国库

经查证,县城建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对农商银行的投资收益,投入股金1,000万元,占股10%。2019年收到投资收益130.35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审计期间已如数上缴县国库。

3.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欠规范51.43万元

经查证,2019年度县机关事务中心及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分别将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0.9万元、40.53万元合计51.43万元以“往来款”或“其他收入”形式缴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外专户,县国库中心以往来款直接返回两交款单位使用,逃避了财政统筹与调控。

(六)社会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5,986万元,实际完成64,053万元;预算支出62,037万元,实际支出62,677.14万元;实际收支相抵结余1,375.86万元。经过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审计与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欠缴数较多

经查证,全额预算单位和全额财政供养人员机关养老保险金已全部征收到位,但差额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拖欠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较多,累计已达4,500万元。

2.机关养老保险金征收存在政策执行差异

经查证,近年来,由于县机关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未开展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基数校正工作,造成县财政局代扣的机关养老保险基金个人部分与实际核定的基数部分存在差异,致使个人账户没有及时得以准确登记和校正。养老保险金牵涉每一个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尽快清算、登记养老保险金并制定多退少补工作方案该中心的当务之急。

3.职业年金未足额征收

经查证,职业年金自2014年实施以来,全县共计征收11,000万元。该项基金已上缴省级管理7,787万元,归集户余额3,213万元。据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中心统计,全额预算单位及个人已足额征收,但全额预算单位的自收自支人员和差额预算单位及自收自支单位的单位及个人均没有足额缴纳职业年金。目前该项基金没有对离退休人员发放。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3月初,我局按上级要求,组成了审计组,跟踪审计了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3月31日,县财政部门共安排拨付专项防控资金1,387.62万元,县红十字会 、县慈善总会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11.62万元,合计安排使用资金1,599.24万元,直接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物资10.38万件。共发现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使用、捐赠物资发放等方面问题6个,同时,通过对全县18个乡(镇)接受资金与物质的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调查,发现有5个乡(镇)违规发放补助306,170元,有4个乡(镇)列支与疫情无关的支出350,950元,共计违规支出657,120元。审计期间,我县坚持边审边改,对违规支出资金全额追回到原资金渠道。截止2020年4月出具审计报告时,所反映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目前该项审计工作仍在继续跟踪之中。

2.扶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全县预算安排扶贫攻坚资金59,284.96万元,其中:整合扶贫资金53,540.36万元,专项扶贫资金5744.60万元,涉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教育等方面,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推进,对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专项扶贫资金的注入,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扶贫、医疗保险、特惠保险、产业扶持、就学、交通补助等有了保障,切实体会到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财政资金的大量投入,确保了全县脱贫工作的有效推进。

3.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据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度全县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共计55个,其中: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重要产业建设项目26个,重要民生建设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1,083,194万元(其中2019年计划投资494,316万元),此项工程由中央和省级专项投资及地方招商引资共同完成,不涉及地方财政预算。其中中央计划投资47,615万元,省级计划投资27,500万元,其余由地方招商引资和自筹完成。2019年度已开工项目48个,未开工7个,当年完成投资347,596万元,未完成投资金额35,858万元。

4.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全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针对农村环境治理,预算安排3,878.58万元,涉及全县农村卫生专项治理、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保护、饮用水源保护、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并拨付上年实施的17个乡(镇)61个村(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尾款303.52万元。

为促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麻阳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和全社会遵照执行。2019年度全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环境综合考核中被评为合格。

5.保障性住房工程实施情况

全县保障性住房工程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及公租房建设,由县房产局和县城建投组织实施。此项工程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12,000余套(户),其中棚户区改造8,000余套(户)。保障性住房工程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市改造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全县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缓慢,财政预算安排的棚改专项空转挂账较多。经查证,2017年棚改专项贷款49,000万元,至今尚有22,000万元停留于账上;预算安排的上级棚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有4,609.27万元未拨付。其中:2016年112.80万元、2017年481.47万元、2018年1,784万元、2019年2,231万元。

另外,通过对房屋维修基金的审计调查,发现其管理符合政策要求,2019年度收取2,003.64万元,支出58.24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0,157.77万元。

6.落实经费压减政策执行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分析,2019年度县本级(含乡镇)预算单位(110个)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242.29万元,比上年下降30.69%,占公共财政支出0.37%其中:公务接待费471.28万元,比上下降64.67%;车辆购置及运行费771.01万元,比上下降72.50%;出国费与上年一样没有发生支出。尽管“三公”经费总支出逐年呈下降趋势,但少部分单位仍违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之规定。

通过大数据审计分析,2019年度县本级(含乡镇)预算单位(110个)的行政运行支出为60, 481.56万元,2018年增加8268.59万元,增长15.84%。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压减比例未达10%的单位57个;高于上年的单位46个,高于上年数7,662.25万元。

7.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减税降费”情况对县税务局进行了调查,其提供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及2019年全县“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据其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度全县共30,508户次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总额达4,045万元。

8.拖欠企业账款情况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供的截止2019年11月20日台账资料显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8个单位发生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1笔,金额2,178.76万元,已支付2172.76万元,尚有交通运输局欠6万元未支付。截止2019年12月底,经全部付清。

9.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实施情况

就新旧制度衔接及会计核算情况对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了审计调查。财政部门已按上级要求,实施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按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了及时更新,按要求设立了2019年新账,按规定登记和编制新账科目余额等。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审计意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研究制订措施认真整改。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