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20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科信大队、警务保障室、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维稳大队、巡特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下设机构20个,分别是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县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33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85万元,减少是因为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削减。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3.15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33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85万元,减少是因为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削减。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7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333.15万元,减少129.85万元,减少2%。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79.57万元,占9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2万元,占6.32%、卫生健康支出191.3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61.73万元,占4.1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700.6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3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63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协辅警经费;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807.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治安电子防控体系运行维护费、拘留所、办案及装备支出等专项;资本性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监控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00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5.6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有所削减。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3.5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不属于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其中:公务接待费7.1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96.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5万元、电费 96 万元、物业管理费38.8万元、公务接待费7.1万元、专用燃料费39.3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3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治安电子防控体系运行维护、雪亮工程监控建设、转移支付装备经费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含一所一队一警车20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333.1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2632.5万元,其中公安局专项经费60万元,拘留所30万元,公安协辅警经费1210.5万元,城市治安电子防控体系运行维护费330万元,雪亮工程监控建设300万元,一村一辅警省级补助经费302万元,公安部二代身份证和出入境证照工本费20万元,装备经费300万元,办案经费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