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表
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021年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表
10、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分析研究全县的敌情、政情、社情,适时决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管理、奖惩、优抚、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系统的执法活动,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警务督查,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 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4、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骚乱;
5、依法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承办、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9、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机要通信和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
13、指导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武警中队担负的公安业务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县公安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82人,其中:政法编182人。内设6个中心:指挥中心、队伍管理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执法监管中心、交管中心;下设20个派出机构:富州派出所、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锦和派出所、尧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门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兰里派出所、吕家坪派出所、板栗树派出所、兰村派出所、黄桑派出所、谭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阁派出所、大桥江派出所;2个拘押收教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合称监所管理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4962.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6.72万元,减少2.87%。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财政压缩了单位日常经费。其中:经费拨款4360.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1.95万元。
2、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962.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6.72万元,减少2.87%。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财政压缩了单位日常经费。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6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4.74万元,增长12.5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62.15万元,占86.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3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151.75万元,占3.48%、住房保障支出214.4万元,占4.9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930.8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中:公安行政运行30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基建资金专项;公安信息化建设13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治安电子防控体系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1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089.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9.3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数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8.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98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单位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9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51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42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 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9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8万元、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55.13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8辆。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360.8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30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130万元,业务用房基建资金专项经费3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