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思维赋能公安履职,以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前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组织局党委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举办全警法治专题培训2次,开展“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研讨活动10余场,覆盖民警700余人次。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中层干部重点学、全警覆盖学的学习格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警入职培训、民警晋职晋衔必考内容,由政工部门牵头有序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截至目前学法考法完成率达到100%。为确保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落地见效,组织民警进行2次比武考试。创新学习载体,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学习平台,通过公安内网专栏、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学习资料30余条,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链条

始终锚定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工作谋划、部署、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立足公安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党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领导体系,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各级责任主体的法治思维与政治担当,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以鲜明的导向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层层落地,确保党对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安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服务环境

高位部署护航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服务群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公安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安分中心,进驻出入境、交警、户政等3个警种部门,20名工作人员,确保所有涉及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二是加强培训。并加强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分中心的警种部门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实现“一警多能”、“多能精能”;三是强化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境外人员服务管控工作规范,建立了外事、公安、统战、宗教、旅游等职能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规范普通护照办理及后续管理。四是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共摸底评查案件166件,问题177个,做到了评查全覆盖。专项行动共退还资金45.48万元,追究民警责任24人,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2025年12月15日,我局在全市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调度上作典型发言,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获与会单位充分肯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效能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全年办理各类案件749起,其中行政案件475余件、刑事案件274余件,所有案件均通过执法办案平台流转。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67台,实现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创新执法监督模式,搭建智慧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卷宗智能审核、执法风险预警,全年处理执法风险预警401起,最终合格率达96.63%。聚焦执法核心“八率”指标攻坚,紧盯移送起诉率、公诉率、不起诉率等刑事执法关键环节,强化案件源头审核与全程跟踪督办,实现移送起诉率达80.72%、公诉率52.99%、不起诉率控制在3%;狠抓行政结案率、行政复议纠错率、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等行政执法指标管控,推动行政结案率提升至73.96%,行政复议纠错率6%,暂无行政诉讼败诉。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基层民警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建立“纠纷受理-分流处置-联调化解-跟踪回访”闭环机制。二是创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多方协同”调解模式,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人民调解员,在案件办理各阶段参与调解,全年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10余次,在重大疑难案件发生初期,检察院及时介入,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安机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深化“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今年开展各类法治、公安宣传活动一百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十万余份,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显著。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 法治理念践行不够均衡。部分基层民警法治思维仍需强化,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在复杂警情处置中,程序规范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有待提升;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存在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的情况。

2. 执法规范化水平存在差距。基层派出所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对新型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把握不够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装订不标准等问题仍有发生;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不够健全,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执法监管存在盲区。

3. 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法制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部分法制员缺乏系统法律专业培训,难以满足复杂案件审核把关需求;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占比仅为1%,法治专业力量薄弱。

4. 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需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量不足,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建设滞后,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不高;行政复议办案信息化水平较低,案件办理周期较长,部分群众诉求响应不够及时。

(二)原因分析

1.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单位和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法治建设视为“软任务”,重业务指标、轻法治建设的倾向未根本扭转,主动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

2. 培训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培训内容与执法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多以理论讲解为主,实战化、案例化教学不足;培训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对新型执法技能、智慧执法平台应用的系统培训。

3. 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执法办案装备更新、信息化建设等保障力度有限;法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虽已建立,但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法治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力度不足。

4. 协同联动机制不畅。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矛盾联调等方面存在壁垒;基层派出所与乡镇(街道)、社区的联动配合不够紧密,未能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念武装,强化思想引领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全警法治轮训不少于4期。创新学习形式,推行“理论学习+案例研讨+实战演练”模式,组织民警旁听庭审10场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全警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开展执法规范化“提质增效”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3期以上,重点提升新型违法犯罪处置、执法文书制作等能力。升级智慧执法办案平台,实现类案推送、证据审核、风险预警等功能全覆盖;深化执法监督闭环管理,开展专项执法督察4次,严肃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处罚档次,推动执法标准统一化、规范化,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法治强警”工程,招录法律专业人才,选拔业务骨干担任专职法制员。鼓励民警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推动民警法律职业资格持证率提升。健全执法激励机制,将执法质量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激发全警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筑牢平安防线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升级行政复议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受理、审理、决定全流程信息化,压缩办案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壮大专业化调解员队伍;深化“综治中心+警务室”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精准普法”品牌,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5场以上,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县城、法治县城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