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富州南路中医院路段等七处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定于2020916日起,正式启用富州南路中医院路段、五一东路人民医院分院路段、建设南路水利局路段、新城路吉运路段、岩门高速口路段、绿溪口中学路段、羊古脑路段7处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实施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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