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水利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内设股室6个,办公室、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督股、河湖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股。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882.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7.1万元,增长115.05%,预算增长的原因为水利建设资金增加3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0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882.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7.1万元,增长115.05%,预算增长的原因为水利建设资金增加30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18万元、农林水支出560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882.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47.1万元,增长115.0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8万元,占2.45%、卫生健康支出58.18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5600.86万元,占95.21%、住房保障支出79.29万元,占1.3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82.4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8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包括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规划、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预算编制等费用;资本性支出4700万元,包括水利建设资金中用于水利建设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万元,减少86.06%。主要是预算经费安排有限,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0,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882.4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082.41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4800万元,其中:水利局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基层抗旱防汛体系运行维护等1700万元,预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0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