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监测河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并参与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乡镇供水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掌握历年的旱涝情况,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负责流域性和区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管理。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临河、跨河和河道岸线的利用建设履行审批,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组织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的征收。
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
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人、财、物的领导与监督,切实执行“建设、管理、经营、开发、服务”的指导方针。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内设机构包括: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站、水电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独立核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城北防洪排涝管理站、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个职能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773.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92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7773.3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92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773.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773.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61.01万元,占14.94%;项目支出6612.29万元,占85.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773.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01.92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773.3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01.92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92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33万元,占1.8%;社会保障和就业130.16万元,占1.67%;卫生健康支出41.94万元,占0.54%;节能环保支出17.82万元,占0.23%;农林水支出7444.05万元,占95.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9.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23%,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8.97万元,支出决算为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办案业务需求,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办案业务需求,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3.69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去世,经报请批准,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增。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1.31万元,支出决算为4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710.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831.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614.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322.76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1.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991.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9.6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7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8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11万元,减少 37.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本单位均为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3个、来宾37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7.70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自收自支人员运行费用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未开支会议费;未开支培训费;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6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对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自评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水利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6人,事业编50人。截止2020年12月份,实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74人,离退休53人。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6个,共计7个职能股室,下设2个自收自支二级单位(水政大队、黄土溪管理所)。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我单位主要职能有: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3、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监测河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并参与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乡镇供水工作。4、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掌握历年的旱涝情况,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5、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负责流域性和区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管理。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临河、跨河和河道岸线的利用建设履行审批,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组织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的征收。7、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8、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人、财、物的领导与监督,切实执行“建设、管理、经营、开发、服务”的指导方针。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麻财预〔2020〕1号)精神以及相关要求,水利局2021年支出预算3079.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1万元。单位自收自支及差额人员共计14人,按文件规定每人每年人员公用经费为6.5万元,共计91万元;全额人员56人,按文件规定每人每年人员公用经费为1万元,合计56万元;
2、项目支出:1、县级扶贫配套资金安排800万元(整合资金,划入精准扶贫专户);2、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3、防汛抗旱工作经费75万元,基层防汛抗旱体系运行维护经费38万元,梅水桥排涝站经费20万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及非工程措施维护等。4、水利项目经费及相关编制规划经费1000万元,含: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火马坪水库工程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冬瓜冲水库征地经费、“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经费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经费、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经费、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及水安全规划经费、县城及重要流域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经费等。
3、三公经费:我局2021年度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2万元。
4、资金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措施)
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重点从以下方面予以落实:
(1)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同时以《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为准绳,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及《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等各项业务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流程实施,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2)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我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各机关股室所按我局总预算,制定年度支出计划,执行严格支出程序,做到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不得随意调整。“三公”经费控制有序,全年总体支出按资金预算情况执行,除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略有超支外,其他均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3)严格落实公示公开。积极推进局机关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我局按照要求在县网站及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做到了公开透明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我局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做好水利项目、产业扶贫、农村改革等方面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打好脱贫攻坚战为统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从整体支出情况分析反映,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没有考虑到预算的严谨性,有些工作经费预算有偏差,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严谨性有待提高。 
    2.因为预算编制不合理,所以在预算执行时,在实际经费列支时,不能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及项目进行列支,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没有对比性。上级拨入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年中进行了追加,其原因为各部门之间协作紧密度有待加强,年初预算申报的数据支撑不够充分。
六、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高度重视,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要尽可能完整,功能分类上要细化到具体用途,经济分类上要细化到具体科目。预算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减少预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2)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控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