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3、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管理,监测河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并参与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和乡镇供水工作。
4、及时分析、了解、研究地形地貌、水系河流等自然条件状况;掌握历年的旱涝情况,制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5、承担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含城市防洪),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负责流域性和区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管理。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临河、跨河和河道岸线的利用建设履行审批,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和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组织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的征收。
7、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全县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
8、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人、财、物的领导与监督,切实执行“建设、管理、经营、开发、服务”的指导方针。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4个,股室9个,共计13个职能股室,下设2个自收自支二级单位(水政大队、黄土溪管理所)。核定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83人,工勤编制1人。截至2016年8月底,实有人数102人,其中在职102人(全额91人,差额1人,自收自支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临时工3人。
二、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主要有: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共八张。(公开表格附后)
三、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8828.32万元。比上年9198.41万元减少4.02%。总支出8828.32万元,比上年9198.41减少4.02%。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82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8.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8828.32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8828.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828.32万元,比上年9198.41减少4.0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8828.32万元,比上年减少4.0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8828.32万元,比上年减少4.0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2%,农林水支出8649.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98%,住房保障支出46.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8828.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73.77万元增加230.1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增加的是补发工资,拨乡水管员工作经费、联系扶贫点以及本年新增工程项目。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393.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7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23.8万元,占基本支出1393.27万元的73.48%,公用经费36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52%。本年项目支出7435.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22%。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14万元,比年初预算30.48万元减少43.77%,比上年5.1万元增加23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9万元,比年初预算1.5万元增加486%,比上年2.45万元增加258.78%;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比年初预算28.98万元减少71.19%,比上年2.68万元增加211.57%。三公经费开支下降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主要是车辆老化,车辆维修、加油、费用相对就增加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51批次,165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46万元,比上年95.92元增加285.1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3台,一 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