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与水利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三是认真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知识培训,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2、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履行涉水行业职能职责,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水利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夯实依法管理的基础。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决策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局对标对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深入推动落实河湖长制;三是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文件办理相关规定。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制定政府规章。牵头拟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严格按照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完成立法工作并由县政府公布施行,为强化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提供有力依据。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制定并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1宗,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聘请资深律师为全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28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责任明确。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水日 水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普法“六进”活动、网络知识竞赛、录制电台普法节目、媒体专题报道等形式,精心组织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全年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30条,张贴宣传海报400多张,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专题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落实责任处室和执法队伍工作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高效办理信访与议案提案。通过领导干部“四下基层”、主动接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办理群众信访件21宗,信访事项复查1宗,承办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宗,全部按时办结。二是推荐一名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的同志担任县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法学会代表认真履职,切实起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制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宣传方式仍以传统的摆摊、报纸、电台为主,覆盖面不够广阔,受众群体比较少。宣传频次还不够多,我局除了在全年几个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外,日常普法宣传开展不够,将巡查检查和普法宣传结合不够紧密。普法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局限于日常执法工作中较常用的法律法规。二是集中执法相对薄弱。2024年6月,我局执法大队编制撤销,执法人员分散到各股室,在实际执法中难以形成统一的执法力量,执法力度相较以前显得薄弱。
三、2026年度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继续落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承诺制改革、电子证照应用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推进依法治水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持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内部督导,杜绝迟报、瞒报现象发生,确保“双公示”信息完整、及时、准确。
(三)加强横向合作与对下指导。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利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水利普法宣教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覆盖面,营造水利改革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五)着力提升队伍能力。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法制监督和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