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水利部门对河道违规采砂疏于监管,导致盗采盗挖、侵占河湖岸线问题长期存在;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考核不严不实,监督不力,致使部分河段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一是加强宣传以及巡查力度,对发现疑是盗采砂石等涉河违法行为进行早发现、早制止;实行多层级监督、全流域覆盖,对发现疑似盗采盗挖、侵占河湖岸线等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处置。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强化水库和电站管理,科学调度生态流量,全力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同时加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管理、考核及监督。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是拟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加大了河道采砂监管力度,明确并落实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并联合乡镇对沿河村进行了宣传,对全县河流进行了巡查,未发现盗采等行为。二是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组织水库、电站运管单位负责人,全面调度了生态流量管理工作,并提出了考核要求,以确保全县小水电生态流量达标。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验收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3月31日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5822169 邮箱:2855984846@qq.com |
来源:麻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