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2号)的要求,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水普内、水普外河道名录梳理复核和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水普内山区河道(8条) 与水普外山区河道(28条)名录及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县级、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和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附件: 1.麻阳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
2.麻阳苗族自治县(水普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3.麻阳苗族自治县(水普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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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