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根据水利部、省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部署,全面、有序、长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湘水办〔2018〕24号)和《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7月筹备开展麻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一、总体目标:2024年10月完成麻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1、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县水利局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等节水型社会创建要求,组织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2、深入开展全民节水运动。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加强节水改造技术 ,推广生活节水器具,推动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3、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相关部门按建设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创建任务,确保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达标;4、加强宣传推广。县水利局、教育局、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战斗堡垒作用,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节水的社会氛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下发实施。
(二)2024年7月至10月底,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
(三)2024年10月10日前,各部门将完成的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任务证明材料整理汇总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资料,开展自评工作,编制自评估报告并报县政府批准。
(四)2024年10月按照达标创建程序向湖南省水利厅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