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发〔2019〕4号)文件要求,《麻阳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由湖南省新大陆生态有限公司编制完毕,并于2019年8月5日在长沙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评估报告》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介绍,并按照退出类、整改类、保留类的原则,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提出的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和修订,9月4日经专家复审签字。9月9日,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原则同意《麻阳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意见予以公示:

 同意全县纳入小水电清理整改水电站共23座,其中:退出类2座,整改类21,保留类0座。

 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一、退出类(2座)

大水冲电站、黄连坡电站。

 二、整改类(21座)

 铜信溪电站、锦江电站、马颈坳电站、黄土溪电站、龙洞潭电站、狮子湾电站、花园电站、丰源水电站、程禾溪电站、双合口电站、马库电站、鸬鹚一号电站、高村乡电站、岩门电站、岩洞寨电站、黑龙山电站、阴山岔电站、高洞山电站、杨柳坡电站、锦和电站、江口电站。

 三、保留类(0座)

 评估意见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2日。对上述意见如有异议,请向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联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45- 5825966联系人:张 13874451102

         附表(1)麻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核查工作台账表.xls


                                                    麻阳苗族自治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