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有: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地方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保护监督股等24个股室。下设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勘测规划设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6个二级机构及18个乡(镇)国土建设所。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756.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446.85万元,增长13.5%,2024年增加了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756.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6.85万元,增长13.5%,2024年增加了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2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7.45万、住房保障支出208.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56.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6.85万元,增长1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36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52.21万元,占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7.45万,占80%、住房保障支出208.45万元,占6%。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887.87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86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非税收入成本支出专项17.6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发证工作;专项63万元,主要用于基金收入考核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专项519万元,主要用于消除总体规划中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合理因素,按时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修边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专项11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农村房地一体测绘技术服务专项15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发证。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4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1.3万元。主要是用于考核基金收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4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4 万元、水费 11 万元、电费 1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差旅费80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9.8 万元、维修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 80 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主要是用于0采购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756.4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851万元,其中专项63万元,主要用于基金收入考核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专项519万元,主要用于消除总体规划中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合理因素,按时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修边工作,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专项11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农村房地一体测绘技术服务专项15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发证。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