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自然资发〔2022〕5号

关于向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党组研究,任命:

向小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督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雪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慧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人事股副股长、妇女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  洁同志任县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包卫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田  峻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瑜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龚  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向  兵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黄始元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呈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滕慧群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  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修复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田玉顺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峰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阙香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综合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乔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国调查确权登记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吕孔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国调查确权登记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唐  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承峰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婷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地产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唐  坤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  霞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  文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峰华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姚  萍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事务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艳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滕译霖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宗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永振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江开礼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富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兴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维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党务办党务专干、团委书记;

以上所有人员原担任自然资源局职务相应免去。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