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麻自然资发〔2022〕5号
关于向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党组研究,任命:
向小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督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雪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慧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人事股副股长、妇女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 洁同志任县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包卫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田 峻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瑜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龚 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向 兵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建筑与市政工程规划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黄始元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呈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滕慧群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 军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修复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田玉顺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峰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阙香梅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综合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乔友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国调查确权登记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吕孔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国调查确权登记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唐 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承峰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婷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地产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唐 坤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 霞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 文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峰华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姚 萍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事务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张 艳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滕译霖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宗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永振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江开礼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富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兴明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维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党务办党务专干、团委书记;
以上所有人员原担任自然资源局职务相应免去。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