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用地保障。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二是持续做好重点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并履行实质性审查职责,重大项目用地必须按省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报批,用地报批一次性通过率不得低于全省平均值;
(二)持续做好供地保障。(1)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一是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存在的问题(征地拆迁未完成、已供未备案、未供先建等问题),逐宗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二是纵向加强与市局、省厅对接,横向加强与兄弟县市业务交流,谋划解决问题办法,积极消化已供未备案、未供先建等难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积极做好土地出让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历史遗留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用活用足国家关于房地产领域政策,解决群众急难悉盼问题。
(三)持续做好矿产资源保护。(1)加强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在取得前有的整治的工作上,加快解决砂石土矿行业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县域内尚未拆除到位设施设备,完成关闭注销砂石土矿企业土地复垦复绿工作。(2)新设矿业权投放工作。依据麻阳苗族自治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加快完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砖瓦用页岩矿矿业权投放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矿业权投放指标、区块,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对砂石骨料的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建设发展。(3)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增锦和镇黄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省厅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加快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督促矿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纳入省厅绿色矿山数据库。
(四)持续做好地灾防治。(1)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对在册隐患点、切坡建房户、“四临”住户开展动态巡查,结合汛后复查摸清动态变化情况,对可进行排危除险地安排好治理方案,充分利用省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抓住有利天气看展工程治理,确保资金使用和良好治理效果。(2)进一步完善村级转移预案,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篱笆。制定村级避险转移预案,建立全县地质灾害转移避让指挥作战图,对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切坡建房、“四临”住户建立信息台账,明确转移县、乡、村三级指挥,科学规划转移路线,设置集中安置点,储备相应生活物质,保障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医疗。举行地质灾害紧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增强县、乡(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同指挥能力,增强应急处置效能。(3)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民防灾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群测群防队伍。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普适性监测设备,推进“人防+技防”的应用,目前我县共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50处、专业监测设备2处、村部雨量站18处,构建了地质灾害科学防灾体系。同时坚持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利用“4.22”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5·12”等主题宣传日和乡镇赶集日进驻乡镇设点、进户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灾能力。
(五)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2024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上图入库,实现乡村地区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依据全覆盖,全面完成各类改革、试点、示范村和人居环境提档升级的村庄规划提升和上图入库。
(六)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1)继续以卫片执法为主线,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力争使全县违法用地零增长,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得到有力遏制,下发的图斑力争100%及时核查到位、100%整改到位,整改销号90%以上,实现存量违法图斑清零。(2)加大土地、矿山、规划、测绘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长效机制,明确专人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台账,把巡查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做好矿山打非治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做好规划执法和批后监管工作,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使闲置土地处置率80%以上,新增闲置土地面积零增长。
(七)持续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1)目前我县还有大量遗留问题的不动产权证还没有办理,计划争取在2024年年底前全部解决历史遗留办证的老大难的问题。(2)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和水、电、气、网联动过户工作的开展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