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6日之前)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东新区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权益登记监测股。

联系方式:0745-5012182

河流名称

所有权主体

代表行使主体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西皮溪

国有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昌阁乡西皮溪村、大桥江乡杨柳坡村

48286.52㎡

河流水面

麻阳苗族自治县”西皮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