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
《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
麻自然资闲认字【2021】003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
原麻阳县国土资源局给你方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决定书编号为麻划2015-11,电子监管号4312262016A00669,宗地编号
为麻划 2016-06,宗地坐落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安置区(县
城东电力公司斜对面),面积为4820.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经济适用
住房用地,决定书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在2017年11月24日之前开工,
2020年11月24日之前竣工。
上述宗地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
地总面积不足1/3,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我局已向你
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麻自然资闲字【2021】003号)。根
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
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分散安置到户不宜统一集中
建设,不具备整体同时开工建设条件而造成闲置土地,属单位自身因素
原因闲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
定进行处置。
若你方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认
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行政
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特此告知。
联系人:符席源 联系电话:0745-5012013 地址: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9日